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主要培养能够在法院、检察院、基层司法所、公证机构等从事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公证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以及在行政执法部门、企业法务事务所、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司法助理工作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司法鉴定学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律实务,刑法学原理与实务。
证书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员),秘书证,全国普通话等级考试二乙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二级证书。
就业方向:主要就业岗位:中级及其以下人民法院(庭)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岗位,公安、安全警务人员等公务人员,监狱管理人员,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企业法务事务所的助理或文员等。次要就业岗位:乡镇、街道或社区的司法助理,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专员、人力专员、办公专员、仓管员等,中小学校的法制课教师、辅导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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