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和规格培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数学知识和计算机技术解决数学实际问题,并通过理论课、教学实践环节形成良好教师素质,具备在中等学校进行数学教学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和高素质教育管理人才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培养要求1.具有现代教育思想观念,思想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思想方法,其中包括数学建模、数学计算、数学实验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使用计算机的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程序编写,掌握数学软件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能够对数学软件进行简单的二次开发。
4.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素质和从事教学的基本能力。
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数学教育和教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教学活动。
5.了解近代数学的发展概貌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了解数学科学的若干最新发展,数学教学领域的一些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方法,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学习文理渗透的课程,获得广泛的人文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以提高其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良好的身心素质。
7.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三、学制、学位本专业学制定为四年制。
完成学业(修满学分)后,成绩合格、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并通过论文答辩,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四、有关问题说明1.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类型分为四类: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计划课程门数82门,学生应修52门,共计171学分,2856学时。
2.公共选修课:设两个模块,即通识教育模块(设24门课)和教师教育模块(设9门课)。
要求学生通识教育模块选5门课(修满10学分);教师教育模块选6门课(修满12学分),即一至四学期每学期每名学生限选1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第五学期任选1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第六学期任选2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1门、通识教育1门);七、八学期各任选2门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
3.专业选修课:要求学生必须在第六、七、八学期分别选2门(有1门待定考试)、4门(有3门待定考试)、5门(有2门待定考试)专业选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