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国际贸易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国际业务、商务活动、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商务、国际经营战略、会计学、统计学、商务英语、商务谈判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政府商务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保险及其他涉外部门从事对外贸易工作或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三年制专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熟悉国际经济和世界各国经济状况,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知识,了解国际贸易流程、法规、政策和国际惯例、熟悉国际市场营销技巧,英语基础扎实,实务能力强的国际贸易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西方经济学、经济法学、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理论、进出口单证实务、国际商务函电与合同、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涉外企业经营管理、商务谈判技巧、中国对外贸易理论、国际贸易EDI实务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继续攻读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也可以在涉外企事业单位从事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工作。
金融学系金融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在国内外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信用合作组织、信托等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银行会计、国际结算、国际贸易、会计学、金融市场学、证券投资学、公司理财、金融英语、金融工程、金融改革专题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或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金融学(保险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金融与保险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在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大型企业集团、教学科研单位等培养从事保险监管、政策研究、保险经营管理、风险顾问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保险学、会计学、国际贸易、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再保险、保险精算、保险营销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或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财政学(税收方向)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财政、税务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司企业,从事相关理论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政府经济学、税收经济学、国际税收学、税收制度与管理、税务会计与筹划、社会保障概论、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税收理论前沿、税收制度设计、国债经济学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或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财政学专业(四年制本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财政、税务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能够在财政、税务以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司企业,从事相关理论与研究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政府经济学、税收经济学、财税英文原著选读、西方财税理论与实践、财政支出学、政府预算管理学、中国税制、公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学、财税信息化管理、纳税检查等。
工作适用范围:毕业生可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业务与研究工作,或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