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法学院――法学专业本专业为我校重点建设专业,与经济学、管理学构成我校三大主体学科。
我校拥有一级法学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招收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金融服务法学等7个二级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招收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博士研究生;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经济法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民商法学为我校重点建设学科,金融服务法学为我校在国内首次自主设立的法学二级学科。
2012年5月,我校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金融服务法学,成为我国首次设立的金融服务法学硕士。
法学专业已经初步形成了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和发展战略,即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教育通识化的潮流,紧密依托我校财经、管理学科的优势、学术资源,以及和金融界、法律界的紧密联系,坚持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理论和实务相贯通,以地处首都的区位优势和财经法学的品牌定位,致力于培养通法律、懂经济、国际化、复合型的高级财经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就业前景十分广阔,毕业去向以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金融财税机构、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律师事务所为主。
根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从2013年本学科将启用最新的培养方案,实施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将面临更大的人生选择空间和更广阔的就业前景。
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学导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公司法、金融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税法、政府采购法、信托法、房地产法、反垄断法、法律经济学、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英美法律导读、法律英语、西方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资产评估、企业战略管理等。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