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集 女兵征集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08 14:57:37
一、宜昌市女兵征集公告
一、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赋予我市进省体检站参检名额为28人。
1、文化条件。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3 2大专班、对口升学、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不在范围之内;中专、职高、技校等同等学历毕业的不在范围之内。
2、年龄条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征集年龄为17-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征集年龄为17-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
3、身体条件。身高1.60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5%不合格】;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其他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4、户籍条件。征集对象常住户籍在宜昌市(含县、市、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其户籍为入学前在宜昌市。
①报名时间、地点。11月14日、1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报名地点:宜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桃花岭加油站上行50米)。
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征女青年报名时,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或准考证号)、高考成绩、高中毕业证。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报名时持身份证(户口本)、高校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高考准考证(或高校录取通知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身份证(或户口本)、高校毕业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补办)。
报名人员携带4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中国共产党党员持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③11月15日17:00前已到宜昌市征兵办公室,但17:00前未登记报名的,由市征兵办公室发放文化考试卷,优先选取前10名登记,当场公布。
①年龄审查。审验应征女青年的户籍、年龄。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合格的评定分数,标准是:年龄22岁的加10分,21岁的加20分,17至20岁的加30分。
②学历审查。通过网上查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等方式审验学历情况。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合格的评定分数,标准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50分,高职(专科)生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85分,211工程重点高校本科生100分。大学在校学生在原分值上减15分。发现持假文凭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对假证的来源进行查处。
③身体初检。对应征女青年的身高、体重、视力等科目进行初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合格的评定分数,标准是:体检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身高合格值为160厘米,每增加1厘米加1分,最多加15分;视力在合格值基础上,每眼每增加0.1加1分,最多加15分;体重在标准值基础上,每增加或减少1公斤减去1分,最多减15分。
④在初审初检的同时,对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才艺专长、思维反应等进行面试考查评定。
⑤综合评定得分。身体素质、学历、面试考查分数之和,加上政治面貌(中国共产党党员加15分)、年龄加分,为应征女青年的综合评定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体检对象,并进行公示。
3、体格检查。接到体检通知的应征女青年,由宜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全省女兵体检站体检(家长和亲属不得同行)。身体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开。
4、面试考查。省征兵办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应征女青年进行面试考查,而后综合身体素质、文化学历、面试考查、政治面貌等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名单。
5、政治审查。确定政审的应征女青年,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介绍信,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公安部门,统一组织政治审查。政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6、审定新兵。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职能部门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综合评定分数高低,择优审批预定新兵。
7、公示名单。对预征新兵进行公示。对举报有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政审复查、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
8、办理手续。对确定入伍的女青年,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开具介绍信,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并领取被装到指定地点参加新兵交接。
1、在规定时间内,应征女青年本人带齐所有证件参加报名,逾时、缺件均不予受理。
2、应征女青年要自觉遵守秩序,按规定接受审验,正确对待去留,做到“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3、报名登记后,取得初检初审资格者,带齐所有证件,于11月16日至17日到宜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发放的序号,在统一组织下,依次参加初检初审。
二、女兵征集的条件有哪些
1、根据国家征兵报名网站的要求,女兵的征集条件主要有四项要求。第一项要求是普通高中应届的毕业生或者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应届生。第二项要求是年龄要求,按照一般规定是十八岁至二十二周岁,但2020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二十三周岁。第三项要求就是政治上过关,符合有关规定。最后一项要求是体质体格上符合要求。
2、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3、女青年征集年龄为年满18至22周岁。
4、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现在当女兵需要什么条件
女兵招收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22周岁。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陆勤人员: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正常心电图和大致心电图,合格。
5、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厘米,着短装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6、肘关节过伸或肘外翻不超过15度,无功能障碍,合格。
女兵网上初选审核办法: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截止后,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进行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生源地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女青年作为网上初选预征对象。
系统初选完成后,应征女青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享受的优先政策: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
参考资料:中国军网-女兵应征报名须知及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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