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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学院学费(宿迁学院学费一年多少)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3 04:49:56

一、宿迁学院学费一年多少

宿迁学院学费一年2500元至6800元。

宿迁学院学费一年多少:相对于其他高校,宿迁学院学费6000左右处于中等水平。宿迁学院的学费普通类专业2500元/年、5200元/年、5500元/年、5800元/年不同标准,艺术类专业为6800元/年(数据来源宿迁学院官网)。

宿迁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学校于2002年成立,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本科院校。

1、学术氛围:注重学术研究和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创新思维。

2、专业设置:在各个领域设有多个专业,涵盖多个学科门类。

3、师资力量: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指导。

二、宿迁学院冷门专业

1、宿迁学院最冷门专业是:电子商务、嵌入式培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互联网金融、城乡规划。

2、你对某个冷门专业非常感兴趣,并且有明确的职业发展目标,那么选择冷门专业可能更适合你。冷门专业通常竞争较小,就业机会可能更多。

3、宿迁学院最牛的专业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工程、财务管理、产品设计。宿迁学院的这些专业被教育部评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是宿迁学院最强的优势专业、也可以称得上是宿迁学院最厉害、最好就业的专业。

4、宿迁学院创办于2002年,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是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师范大学等八所省属高校与学院合作举办本科教育。

5、宿迁学院相关部门会集中在一个地点统一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先缴交学杂费财务处、户口迁移保卫处、办理保险学工处。办理校园一卡通后勤集团,校园一卡通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而推出的。

6、近年来,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报到时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政府所开贫困证明,高校一律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

7、证件并没有备齐,或者没带,是大一新生最容易发生的一件事,这儿的证件关键有身份证、证件照多个、入学通知书、储蓄卡、身份证扫描件、我国助学贷款申请原材料,此外,实际还要携带哪些证件,要认真阅读院校邮递的新生入学指南。

三、2022年宿迁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宿迁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依据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全称:宿迁学院。学校代码:14160(国标代码),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高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招生层次:全日制本科,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

第五条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宿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审核录取结果等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站,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工作,并协助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宣传工作站站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考生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普通类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开录取;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录取。

第十三条江苏省普通类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一)江苏省的普通类考生进档后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相同,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二)除江苏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按照“投档分”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工科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英语、语文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三)当江苏省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该院校专业组内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调剂或退档。

第十五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面向江苏省招生,采用江苏省专业统考成绩。

(二)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美术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 (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投档分(音乐类投档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如投档分相同,首先按高考文化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高考文化分相同,则历史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物理等科目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政策,进档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和日语两门课程。

第十八条学校所有专业录取时均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学校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心健康情况复查,不符合要求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开设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学校招生网以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理科类专业5500元,工科类专业58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农学类专业2500元,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七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八条学校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类奖学金;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要渠道,以学校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招生咨询电话:0527-96889666、 4001589150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址: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宿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章分享结束,宿迁学院学费和宿迁学院学费一年多少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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