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幼儿师范专科高等学校 铜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分数线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1 08:58:42
一、铜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分数线
1、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在贵州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53分、文科463分。
2、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录取分数线(外省市)
3、在新疆(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21分、文科245分;在青海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37分、文科260分;在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74分、历史类360分;
4、在陕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85分、文科302分;在江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12分、文科339分。
5、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素有“黔东门户”“中国西部名城”美誉的贵州省铜仁市,坐落在毗邻世界自然遗产地梵净山、凤凰古城的川硐教育园区。
6、前身是创办于1919年的原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曾九易校名,五迁校址,先后9次荣获中央部委表彰,连续4次被贵州省委省政府评为“红旗文明单位”“双合格学校”,2012年12月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
7、升格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省级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双高院校”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全省高校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获批2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8、连续两年荣登“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学校排行榜”全国幼专综合实力第一名、贵州省高职高专学校教育类第一名。
9、学校规划占地1000亩,现有占地面积585亩,规划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成面积13万平方米。设有6个二级学院、1所附属幼儿园和托育中心,直属管理铜仁市旅游学校。
10、开设有学前教育等21个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专兼职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422人,高级职称141人;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55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市管专家3人,铜仁市人文社科智库专家12人,省级职教名师20余人。
二、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历史
1、1926年思南师范讲习所更名为思南县立简易师范学堂
2、1929年思南县立简易师范学堂更名为思南男师传习所
3、1930年思南男师传习所更名为思南女子师范讲习所
4、1940年思南女子师范讲习所更名为思南简易师范科
5、1941年思南简易师范科更名为思南国民师资训练班
6、1965年思南初级师范学校更名为思南半农半读初级师范学校
7、2009年,原铜仁地委、行署决定将思南师范整体搬迁到铜仁。
8、2012年2000多名思南师范师生搬迁到铜仁
9、从思南师范讲习所到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思南师范从1919年诞生迄今,已五迁校址,九易校名。
三、铜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有哪些专业
1、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艺术设计传媒,特殊教育,教育管理,舞蹈教育,装潢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舞蹈表演。
2、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Tongre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位于贵州省东北部著名旅游胜地--"中国西部名城"铜仁市。前身系思南师范学校,创建于1919年,有着100余年的悠久办学历史、是省重点师范学校,在贵州省学前教育领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2012年1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升格为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2021年贵州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考生为本,以服务考生为宗旨,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街道桃源大道202号
学校概况: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百年师范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19年的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学校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开放性、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立足铜仁,面向贵州,辐射武陵”服务方向;坚持“扎根山区,服务地方”办学特色。秉承“创业、担当、拼搏、奉献”的幼专精神,创建“特色鲜明、贵州一流、全国知名”的高水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2.8万平方米,光纤网络已实现校园全覆盖,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美。现有专兼职教师603人,其中高级职称118人,博士(含在读)40人,硕士以上学历205人,“双师”素质教师277人,“全国优秀教师”1名,省级“职教”4名,“省级优秀教师”11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有17个招生专业,面向贵州、重庆等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专科学生10009人。学校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渠道。先后与新加坡、韩国、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老挝等10多个国家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多层次开展教育文化交流和推进合作办学。自2018年以来,我校先后录取了来自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摩洛哥、巴基斯坦、柬埔寨等13个国家的126名国际学生。
学校是贵州省优质高职高专院校、贵州省“双高”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8、2019连续两年位居武书连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类院校排行榜第一名。学校现有国家179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华文教育基地、铜仁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心。近年来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学前教育专业入选教育部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有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学前教育专业群),省级骨干专业3个(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美术教育),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个,“省级职教”4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黔东舞蹈教育、美术专业),省级开放实训基地2个,“省级大师工作室”2个,省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学校设有附属幼儿园2所,领办幼儿园及小学各1所,有满足学生学习的图书馆、独立钢琴房、智慧教室、奥尔夫音乐教室、蒙台梭利教室等校内实训室,还有健全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020年,学校二本分数线以上录取人数(普通类)142人,专升本上线1088人,位列全省高职高专前茅;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0%以上。2021年,学前教育(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美术学(师范)、舞蹈学共4个专业开始本科联合办学。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省大学生辩论赛中屡获佳绩。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同时成立由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并处理相关信访工作事务。
第八条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出台的招生政策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的专科录取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调阅考生的档案,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以贵州省教育厅当年实际安排为准)。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根据我校专业招生计划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相同分数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补录工作严格执行补录的缺额计划,对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缺额计划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学校除英语教育专业外,招收的学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2021年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以上。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术科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体育类专业: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确定的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身体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取。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有口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报考师范类专业。报考美术类考生不能有色弱、色盲。报考舞蹈表演、体育教育等专业原则上要求身高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第十六条保证招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入学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贵州省籍农村建档立卡的学生还可享受精准扶贫资助,贵州省外农村建档立卡贫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措施,帮助其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审订的标准执行(详见贵州省2021年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6)5212456、521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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