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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大学招生网,2022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3-11-24

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电话:029-87091406。

2、学校邮箱:zhaoshb@nwafu.edu.cn。

3、学校地址:陕西省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简称西农或西北农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坐落于中国农科城陕西杨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32所副部级建制重点大学之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5、学校由教育部与中国科学院、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16个部委和陕西省共建,是中国西北地区现代高等农业教育的发源地,也是全国农林水学科最为齐备的高等农业院校,葡萄酒专业稳居全国第一。

6、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2019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了选拔在农林学科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优秀人才综合评价及选拔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自主招生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100名考生(该类招生计划占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

学校的优势和特色专业(见附件1)。

符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学习成绩优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西北农林大学招生网,2022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及省赛区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考生。

2.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相关学科的作品、论文的考生。

3.对农林学科和生命科学兴趣浓厚并有相关特长或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立志成为相关领域学术精英和创新创业领军者。(考生须提供证明其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

符合条件考生于3月1日至3月25日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gaokao.chsi.cn/zz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6个不同专业(类)。

⑴《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⑵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学习、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

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⑷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论文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公章);

3.同时考生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该类材料必须由单位加盖公章或专家亲自签名后单独邮寄到学校。

4.中学须对报名考生及考生报名材料在校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学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结果反馈表》(附件2)。

考生和中学分别将纸质报名材料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结果反馈表》,使用邮政EMS快递于3月30日之前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或“自主招生公示表”字样。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4月,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资格审核合格名单,提交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4月25日左右,申请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情况,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时间:6月14日(考核具体安排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1)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的高中毕业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

(2)其他考生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⑴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学校按照面试成绩单独划线,达到合格线者确定为入选考生,等级为A等。

⑵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学校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分省份区域(东北、中东部和西部地区)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其中前20%为A等,其余为B等。

2.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3.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确定后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所在中学提供虚假考生信息,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1.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考,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2.入选考生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以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为准。考生高考专业志愿填报必须与入选专业(类)一致。

⑴等级为A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类)志愿。

⑵等级为B等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类)之一。(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6月底之前登陆学校特殊类型报名系统,将相关高考成绩及专业志愿等信息反馈给学校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一、本办法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自主招生专业(类)目录

农学(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植物保护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园艺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动物科学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动物医学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

12生物科学类(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国家级特色专业、陕西省名牌专业

三、2022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标代码为:10712。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政编码:712100。

第三条学校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研究生院、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本科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及有效监督。

第七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和学校近年来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等,确定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安排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选择所录取专业类中的相关专业学习。

2022年按专业类招生的有: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含园艺、茶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动物医学类(含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林业工程类(含林产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利类(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类(含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类(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电子商务),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化学类(含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植物生产类(卓越班,含农学、植物保护、园艺、草业科学、林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卓越班,含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资源环境科学),水利类(卓越班,含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第十二条植物生产类(卓越班)、动物医学(卓越班)、水利类(卓越班)、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卓越班)、农林经济管理(卓越班)、食品营养健康(卓越班)和经济学(基础拔尖培养班)实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学科大类下自主选择专业和导师,开展个性化学习和全学程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训练。获得学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一年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美国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实行“3 1”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学校就读,达到对方入学标准后,第四年赴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学生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举办,实行“4 0”培养模式,学生本科四年在国内就读,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亚利桑那大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开通“4 1”培养通道,可在四年本科毕业后到亚利桑那大学继续学习一年,获得研究型硕士学位。同时,提供“3 1”等可选通道,部分优秀学生满足亚利桑那大学的英语要求后,可申请到亚利桑那大学进行学习。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2022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学校2022年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录取专业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1.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一条非改革省份考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考生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类)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学校部分未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专业目录内的专业,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进行补充规定如下: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制药工程、动物药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资源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智慧农业、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智慧林业、植物生产类(卓越班)等专业,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录取。

第二十五条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学校2022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新疆协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培养地点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预科培养期间不分专业,预科学习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办法选择本科专业(类)。

第二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不能报考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及培养方式。

第三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理学、工学、农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600元。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类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每生每学年5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540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习期间,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0元;国外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对方大学当年标准收取。

住宿费: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四条学校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日常)、87091407(高考咨询期间)

电子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网址:s://zhshw.nwafu.edu.cn

官方微信号: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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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6 2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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