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招生简章,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1 09:41:13
一、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是什么
2024年哈尔滨工程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38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4人。
其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下达计划数量和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6、贫困证明、生源地贷款回执单。
7、哈尔滨工程大学在录取时,会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会按照高考总分、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优先分配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
哈尔滨工程大学师资力量截至2023年2月,学校有教职工2945人,其中专任教师191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254人。教师队伍中现有院士7人(含双聘),“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得者4人,各类国家级人才110人次,各类省部级人才120人次。
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24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防科技创新团队9个,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8个。
哈尔滨工程大学是中国著名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创建于1953年,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学校是教育部和黑龙江省共建高校、首批“双一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高校、黑龙江省“985工程”重点支持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全国先进制造业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校还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以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建筑行业为重点的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互联网经济类、交通运输类、文化产业类和生产性服务业类等八大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以及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2017年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以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建筑行业为重点的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互联网经济类、交通运输类、文化产业类和生产性服务业类等八大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以及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2017年确定为福建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2022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653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下达(详见《福建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学科实际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注意事项: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类别的硕士研究生。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工程管理硕士请按下面第(二)条),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2022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意事项: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2022年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设计学、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物流工程与管理等8个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已经出来了,深空网整理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MBA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仅供各位考生参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0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5名,其中学术型90名、专业型165名(含10名大学生士兵计划)。(注:根据往年招生情况,2023年我校招生计划可能会增加,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院校库”)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
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院校库”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6日上午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我校涉及考试科目为501古建筑复原设计(6小时设计)、502建筑设计Ⅰ(6小时设计)、503城市设计Ⅰ(6小时设计)、504专业设计(6小时))。
(四)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院校库”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入学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型每年7000元。
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依据学校有关文件提出申请参加评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6000元/年·人,全年按10个月发放)、综合测评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人、二等6000元/年·人、三等4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申请评选)、科技创新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
按照当前河北省有关政策,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申请享受“三减一免”资助政策,其他困难学生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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