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6 16:50:53
一、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
1、
1.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志愿填报
2、
填报时间为6月24—25日。其中,考生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8时。
3、填报时间为6月24—25日。其中,考生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8时。
4、
演练时间为6月26日。其中,开始时间为26日8时,填报截止时间为26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26日19时。
5、演练时间为6月26日。其中,开始时间为26日8时,填报截止时间为26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26日19时。
6、
填报时间为6月27—29日。其中,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9时。
7、填报时间为6月27—29日。其中,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9时。
8、
填报时间为6月30日。其中,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9时。
9、填报时间为6月30日。其中,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8时,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9时。
10、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按照实际录取进度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于录取期间(7—8月)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发布。
11、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按照实际录取进度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于录取期间(7—8月)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发布。
12、
实行网上填报、现场确认。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我的志愿”栏目内( ,以下简称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13、实行网上填报、现场确认。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2022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我的志愿”栏目内( ,以下简称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14、
实行网上填报、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确认或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15、实行网上填报、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完成填报并提交,在确认截止时间前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网上确认或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
16、
1.国家优师专项批设置1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17、 1.国家优师专项批设置1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18、
2.地方优师专项批设置1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2个院校志愿。
19、 2.地方优师专项批设置1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2个院校志愿。
20、
3.免费定向批(本科)分为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21、 3.免费定向批(本科)分为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22、
4.免费定向批(专科)分为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2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志愿。
23、 4.免费定向批(专科)分为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2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1个院校志愿。
24、
5.提前本科批、高校专项批、高水平批、提前专科批和提前本科批(军校补填志愿)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5、 5.提前本科批、高校专项批、高水平批、提前专科批和提前本科批(军校补填志愿)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6、
6.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和一本预科批各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7、 6.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和一本预科批各设置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8、
7.一本批、二本及预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29、 7.一本批、二本及预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30、
8.少数民族考生可在二本及预科批填报不超过10个普通院校志愿和不超过5个预科院校志愿并自由组合普通院校志愿和预科院校志愿的顺序,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31、 8.少数民族考生可在二本及预科批填报不超过10个普通院校志愿和不超过5个预科院校志愿并自由组合普通院校志愿和预科院校志愿的顺序,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32、
1.提前本科批、高水平批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33、 1.提前本科批、高水平批各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院校调剂”标志。
34、
2.一本批、二本及预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35、 2.一本批、二本及预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各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36、
3.体育类少数民族考生可在二本及预科批填报不超过20个普通院校志愿和不超过5个预科院校志愿并自由组合普通院校志愿和预科院校志愿的顺序,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37、 3.体育类少数民族考生可在二本及预科批填报不超过20个普通院校志愿和不超过5个预科院校志愿并自由组合普通院校志愿和预科院校志愿的顺序,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38、
二本及预科批、高职(专科)批各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39、二本及预科批、高职(专科)批各设置1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40、
(一)在前期其他考试中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包括高职单招等)的考生,不再进行志愿填报。
41、(一)在前期其他考试中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包括高职单招等)的考生,不再进行志愿填报。
42、
(二)高考报名时已选择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除填报相应的艺术类志愿或体育类志愿外,还可同时填报文史、理工类志愿。考生不能同时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43、(二)高考报名时已选择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除填报相应的艺术类志愿或体育类志愿外,还可同时填报文史、理工类志愿。考生不能同时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44、
(三)填报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高校专项批的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的报考资格审查后,方能填报。其中,填报高校专项批的考生,要求已取得2022年农村单独招生有关高校录取资格,并已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5、(三)填报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高校专项批的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的报考资格审查后,方能填报。其中,填报高校专项批的考生,要求已取得2022年农村单独招生有关高校录取资格,并已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6、
(四)填报高水平批的考生,必须经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有关高校测试合格,且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7、(四)填报高水平批的考生,必须经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有关高校测试合格,且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8、
(五)填报一本预科批和二本及预科批中的预科志愿的考生,要求为少数民族考生或符合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相应招生条件。
49、(五)填报一本预科批和二本及预科批中的预科志愿的考生,要求为少数民族考生或符合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相应招生条件。
50、
(六)三校生各类别不能兼报。
51、
(七)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省属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所有批次的云南省属院校、二本及预科批中院校名称后有独立学院或民办字样的原三本院校及全部高职(专科)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52、(七)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省属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所有批次的云南省属院校、二本及预科批中院校名称后有独立学院或民办字样的原三本院校及全部高职(专科)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53、
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二本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和“限报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二本及预科批中院校名称后有独立学院或民办字样的原三本院校及全部高职(专科)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54、随迁子女审核结论为“限报二本民办院校(含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和“限报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考生,只能填报二本及预科批中院校名称后有独立学院或民办字样的原三本院校及全部高职(专科)院校。填报限报院校外的志愿无效。
55、
志愿填报演练操作流程与正式填报相同。考生应通过志愿填报演练熟悉确认流程和操作方法。志愿填报演练可不进行现场确认,结束后,演练数据将清除。
56、志愿填报演练操作流程与正式填报相同。考生应通过志愿填报演练熟悉确认流程和操作方法。志愿填报演练可不进行现场确认,结束后,演练数据将清除。
57、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修改。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的考生,可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密码重置。
58、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身份证号作为用户名,登录密码使用网上报名时的登录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以通过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进行验证修改。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的考生,可到确认点或确认点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密码重置。
59、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号、密码、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不得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因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0、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号、密码、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不得向他人透露短信验证码。因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泄漏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1、
考生填报志愿前,需在联系方式确认栏目内对本人联系方式进行确认。考生联系方式信息将用于接收征集志愿通知、录取通知书投递等,如有错误,应及时进行更改。
62、考生填报志愿前,需在联系方式确认栏目内对本人联系方式进行确认。考生联系方式信息将用于接收征集志愿通知、录取通知书投递等,如有错误,应及时进行更改。
63、
考生按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各个批次志愿填报完成后,要对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进行保存。考生已成功填报的批次填报状态,在批次选择页面显示为“已填报”。
64、考生按批次进行志愿填报,各个批次志愿填报完成后,要对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进行保存。考生已成功填报的批次填报状态,在批次选择页面显示为“已填报”。
65、
考生拟进行填报的批次均填报完成后,应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志愿。提交志愿时,系统将对考生尚未填报的批次进行提示,如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提交。
66、考生拟进行填报的批次均填报完成后,应于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志愿。提交志愿时,系统将对考生尚未填报的批次进行提示,如确认无误,方可进行提交。
67、
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自行填报、调整志愿。已填报未进行确认的志愿,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取消提交进行修改。
68、在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反复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自行填报、调整志愿。已填报未进行确认的志愿,在填报截止时间前可自行取消提交进行修改。
69、
填报截止时间一到,考生将不能进行填报和修改。考生应妥善安排志愿填报时间,避免在填报截止时间临近时进行志愿填报。
70、填报截止时间一到,考生将不能进行填报和修改。考生应妥善安排志愿填报时间,避免在填报截止时间临近时进行志愿填报。
71、
报考开始,即可开展确认工作。已提交的志愿方可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在确认表上签字,才能完成确认手续。因考生填报志愿类型、条目较多,确认表打印跨页时,考生要在每一页面上都签字并装订。
72、报考开始,即可开展确认工作。已提交的志愿方可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要在确认表上签字,才能完成确认手续。因考生填报志愿类型、条目较多,确认表打印跨页时,考生要在每一页面上都签字并装订。
73、
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确认后的志愿修改,只能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进行。首先经确认点取消确认,再由考生取消提交自行修改。填报截止时间之后,只能进行志愿确认和取消确认操作,不得取消提交,不能进行志愿修改。
74、完成确认的考生志愿方为有效志愿。确认后的志愿修改,只能在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进行。首先经确认点取消确认,再由考生取消提交自行修改。填报截止时间之后,只能进行志愿确认和取消确认操作,不得取消提交,不能进行志愿修改。
75、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因所报考院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强基计划测试时间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冲突,导致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确认的,可由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作为确认委托人对考生志愿进行确认。除此类情况外,一律要求考生本人进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为:
76、原始志愿填报阶段,因所报考院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强基计划测试时间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冲突,导致考生本人不能前来确认的,可由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作为确认委托人对考生志愿进行确认。除此类情况外,一律要求考生本人进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为:
77、
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确认点验证并上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并认可确认委托人的确认资格后,确认点方可进行确认。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委托人经过认真核对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委托人姓名)。
78、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确认点验证并上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经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并认可确认委托人的确认资格后,确认点方可进行确认。志愿信息确认表由考生委托人经过认真核对后进行签字确认(签委托人姓名)。
79、
应出具材料为:有关院校的面试时间通知(认可院校网站的通知)、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确认委托书、能证明考生与委托人之间现实社会关系的证件(如户口册等)、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可以使用复印件)、考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80、应出具材料为:有关院校的面试时间通知(认可院校网站的通知)、由考生本人亲笔书写的志愿确认委托书、能证明考生与委托人之间现实社会关系的证件(如户口册等)、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可以使用复印件)、考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
81、
(一)在免费定向批(本科)中填报了农村免费医学生志愿的,需要在确认时进行填报资格审核。
82、(一)在免费定向批(本科)中填报了农村免费医学生志愿的,需要在确认时进行填报资格审核。
83、
(二)强基计划入围高校考核考生仍需进行志愿填报,但无需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强基计划志愿。强基计划录取在其他批次开始前进行,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84、(二)强基计划入围高校考核考生仍需进行志愿填报,但无需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强基计划志愿。强基计划录取在其他批次开始前进行,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
85、
(三)考生在填报文、理科和三校生(除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86、(三)考生在填报文、理科和三校生(除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87、
1.同一批次下,所填报的院校不能重复;
88、 1.同一批次下,所填报的院校不能重复;
89、
2.同一批次下,院校必须按照志愿号顺序填报;
90、 2.同一批次下,院校必须按照志愿号顺序填报;
91、
3.同一个院校下,专业不能重复填报;
92、 3.同一个院校下,专业不能重复填报;
93、
4.同一个院校下,专业必须按照专业志愿号顺序填报;
94、 4.同一个院校下,专业必须按照专业志愿号顺序填报;
95、
5.一旦填报了院校志愿,则该院校志愿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不能为空。
96、 5.一旦填报了院校志愿,则该院校志愿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不能为空。
97、
(四)考生在填报艺术、体育类和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98、(四)考生在填报艺术、体育类和三校生艺术、体育类志愿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99、
1.同一批次下,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可以重复,但同一院校在同一招生科类下的同一招生专业不能重复填报多次;
100、 1.同一批次下,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可以重复,但同一院校在同一招生科类下的同一招生专业不能重复填报多次;
101、
2.同一批次下,考生必须按照志愿号顺序填报志愿;
102、 2.同一批次下,考生必须按照志愿号顺序填报志愿;
103、
3.一旦填报了院校志愿,则该院校志愿的专业志愿不能为空。
104、 3.一旦填报了院校志愿,则该院校志愿的专业志愿不能为空。
105、
(五)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要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录取后,须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只有签订了“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学校方可为考生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106、(五)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要填写《云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考生录取后,须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只有签订了“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考生,学校方可为考生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107、
原始志愿填报阶段,考生要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申请书。征集志愿阶段,前期已填写申请书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前期未填写申请书的考生,选择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要在志愿提交后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内上传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扫描件(应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方可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书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由确认点在填报志愿系统内上传。
108、原始志愿填报阶段,考生要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申请书。征集志愿阶段,前期已填写申请书的考生无需重复填写。前期未填写申请书的考生,选择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要在志愿提交后在系统内下载并打印申请书,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内上传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申请书扫描件(应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方可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确认的,申请书在志愿确认时填写,由确认点在填报志愿系统内上传。
109、
(六)考生应在确认完成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并核对所填志愿。
110、(六)考生应在确认完成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并核对所填志愿。
111、
(七)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12、(七)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113、
(八)近期,社会上仍有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存在政策不准、信息不实、乱收费用,甚至误导诈骗等问题,考生和家长应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114、(八)近期,社会上仍有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违规开展高价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存在政策不准、信息不实、乱收费用,甚至误导诈骗等问题,考生和家长应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二、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百所高校之一,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占地面积3300亩,下设24个学院;学校拥有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昆明)、中国-老挝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级平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及基地50个、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8个。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云南省科技创新团队、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22个,云南省协同创新中心2个,云南省重点培育新型智库1个,云南高校新型智库2个。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中科院“西部之光”项目培养计划人才、全国最美共产党员、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主要专家等一批专家学者。是国务院台办“国立西南联大旧址”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中国对东南亚国家进行汉语师资培训的基地。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试点高校之一。
2022年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3人(含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70人。2023年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一)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及研究方向详见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详细情况以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为准,请考生在报考的时候严格区分。
(二)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
(三)泛亚商学院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教学地点在一二·一联大校区,其余学院的教学地点在呈贡校区。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其中: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备案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由学校综合考虑培养成本、培养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确定,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按照国家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政策执行。云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详细情况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奖助学金政策。网址:
(一)报考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云南师范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云南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第3位是5的专业)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云南师范大学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云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0451开头)不接收高职高专、高校在职人员的报考。
(四)云南师范大学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报考。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我校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云南师范大学部分专业限制了其他报考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的备注栏。
(六)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
2023年我校部分专业招收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以《云南师范大学-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招生专业》(附件2)公布为准,招考政策按照本章程执行。该专项计划具体介绍详见《西南联合研究生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说明》(附件3)。
(七)云南师范大学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官网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和《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3.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九)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上报考条件,以及云南师范大学公布的专业目录备注信息,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云南师范大学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规定条件(见调剂复试部分第(三)条)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考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及其所在地(往届生还应如实填写户口所在地),经网上确认审核和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单位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应(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及户口所在地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责任分工进行审核。
(8)云南师范大学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网上确认的安排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通知)为准。
云南省报考点及报名事项(报考点联系电话、地址、接收报考考生范围等)将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2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自行组织,云南师范大学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4)。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在国家确定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复试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
云南师范大学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剂分数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且初试成绩符合云南师范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的,可申请调剂到云南师范大学该专项计划录取。
(二)针对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云南师范大学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包括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云南师范大学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按约定时间参加复试。调剂程序、条件、接收专业届时将公布在云南师范大学官网。
(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附件5)为准。
注: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单位须与报名时所填定向就业单位一致。
(四)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6)。
(六)云南师范大学的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云南师范大学在复试阶段会通过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云南师范大学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二)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云南师范大学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
(一)云南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云南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云南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云南师范大学、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云南师范大学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院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和云南师范大学同意后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其他录取要求,按照当年国家文件、云南省相关补充规定、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一)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云南师范大学会通过官网(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为:)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
(二)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前,云南师范大学会提前在网上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内容。在复试、录取阶段,云南师范大学会按时在网上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相应的说明。
(三)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的信息如有变动,会另行做出公示说明,并对变动的内容公示10个工作日。云南师范大学在网上公示有关信息时,会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一)若教育部出台新政策,云南师范大学将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二)其他相关事宜,考生也可致电云南师范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7)。
(三)其他具体事项,请考生登录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或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四)本简章由云南师范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中相关条款为准。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云南14位考生号怎么获得
云南14位考生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
1.在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生可以登录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在“信息查看”中查看自己的14位考生号。
2.在学校查询:考生可以到本校的招生办查询自己的考生号。
3.在招生办查询:考生可以到当地的招生办查询自己的考生号。
请注意,以上几种方式都需要考生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以便进行身份验证。在查询时,还需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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