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招生章程(辽宁:大连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1-28 18:14:41
一、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大连大学是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辽教发 [2020] 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教学资源,经研究,学校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6:00
3.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dldxzs2020@dlu.edu.cn,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名均为“报考学院名称 报考专业名称 姓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
(1)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2)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1张;
(5)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打印签字的扫描件(PDF格式)1份;
(6)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电子版。
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2020年8月13日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zsw.dlu.edu.cn/)公示审核通过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面试方式: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16日(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1.学校将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报到时学生需交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未获取第一学士学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5.学校拟于8月19日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4.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大连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1.联系电话:0411-87403443 0411-87403668 0411-87403633
(9:30—11:30,13:00—15:30,双休日除外)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dlu.edu.cn
招生网址:://zsw.dlu.edu.cn/
附件1: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表.docx
附件2:大连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xls
二、2010年大连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liuxue86)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大连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校概况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习形式:全日制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学习年限: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本科基本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7年;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高职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二、计划说明专业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我校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三、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发放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四、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五、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报考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小学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3.录取办法:(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类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理工类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
(2)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100分;填报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90分。
(2)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100分;填报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需达到90分。
三、辽宁:大连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500元/人(依国家有关政策适当调整);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学费减免。
2.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
3.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和旅游管理2个本科教育项目,2013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采用3 1办学形式,即:前三年在国内读书,最后一年在国外读书,通过双方大学毕业和学位审核后,可分别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商学士学位证书。若学生在最后一年不出国,可在大连大学继续完成其本科学习,通过毕业和学位审核只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1.投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招生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对于各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理工类考生优先录取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分高者;不分文理科类考生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分高者。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安排专业。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填报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6.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会计学3个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工商管理类学生入学后,在第二学期进行专业修读志愿申报。学院依据学生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专业学习。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①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②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在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 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0411-87403115(中外合作办学)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 ://.dlu.edu.cn
://ic.dlu.edu.cn/(中外合作办学)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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