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所重点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在哪个区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05 06:09:48
一、西安科技大学教务处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可以多试一下常用密码,大多数人设置密码一般都是设置的常用密码。或者注意一下密码大小写,全半角关系。有的也可以使用电话或者是邮箱地址找回密码的功能。我用磁盘加锁专家软件也是忘记密码后联系客服解决的,收到密码提示后,发现也是自己常用的密码,可能是自己输入的时候不小心按到旁边键导致密码错误。所以还可以先把密码输入到记事本上,然后再复制粘贴进去。希望能帮到你
二、西安科技大学在哪个区
一、西安科技大学在哪个区西安科技大学是在西安市碑林区,具体地址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58号,该校是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西安科技大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学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北洋大学工学院采矿冶金科,1938年迁并于西北工学院矿冶系,1957年并入西安交通大学,1958年从西安交通大学分出成立独立的西安矿业学院,是当时隶属原煤炭工业部仅有的2所5年制本科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划转陕西省。1999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
学校是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实施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陕西省“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04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2017年,学校在全国第四轮学科水平评估中,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A类,成为陕西省属高校中唯一的A类工程学科。学校先后荣获陕西省“文明校园”、“平安校园”、西安市“园林化单位”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21.52万㎡,有雁塔和临潼两个校区,设有研究生院和19个学院(部)。拥有安全技术及工程国家重点学科,8个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涵盖46个二级学科。拥有国家能源煤炭分质清洁转化重点实验室、国家煤炭工业采矿工程重点实验室(省部级)、西部煤矿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16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现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7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2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8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十一五”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
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1个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个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权点,56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地矿、安全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科为主体,工、理、文、管、法、经、艺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全日制在校生2.3万人。
学校有教职工23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教授、副教授500余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者11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8人,省“三五人才工程”人选11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3人,陕西省“*”2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3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12人。学校还有一支由300名专家、教授组成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双聘院士15人。
“十二五”以来,承担科研项目5000余项,其中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课题、“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及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270余项,科研经费合同总额达8亿元,获国家科技进步奖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200余项,获准专利2400余项。
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荷兰、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友好的合作关系。学校是“1 2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创始院校之一,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麦考瑞大学联合开展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学校与美国各大学联合开展了“1 2 1中美双学位项目”,与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开展了本科、研究生学期交换生项目,以及“赴美带薪实习项目”等各类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等30余个。学校已招收来自11个国家的博、硕士及本科国际学生来校学习。
60年来,在教育部、原煤炭工业部、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几代西科人顽强拼搏、艰苦创业,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了14万余名高级专门人才,为煤炭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展望未来,西安科技大学将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和“励志图存、自强不息”的“胡杨”精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科技大学在安徽历年招生录取分数线【2013-】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邮编附地址和介绍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教务处电话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西安科技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三、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是什么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5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第二章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和职责;第二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1名;第三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是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第四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审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审批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和职责
第二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由13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1名。按照陕教位[2012]
13号文件要求,主任聘请母体学校学术造诣高,学风严谨作风正派的教授担任;委员三分之一来自母体学校,其他委员应由学院院长.专业带头人组成;秘书由教务处处长兼任。二级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设主任1名,应由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应由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5人组成。
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是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最高决策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授权由主任,副主任.秘书组成的主任委员会负责。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
1.审定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审批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审核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生名单
4.研究和处理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的争议及其其他事项
第五条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
1.按照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所属专业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理论课程,综合教育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等进行审查,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2.向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反映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争议性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3.处理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
第六条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3.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位课程正常考试成绩合格
4.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非英语专业,艺术类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要求,英语专业学生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要求。
第七条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4.学位课程.英语水平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
5.毕业设计(论文)经核查有严重剽窃抄袭行为者。
第八条结业生离校一年内,返校参加补考补做.成绩合格.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不补授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达到第六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但有第七条第3款之情形,且仅有一次处分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学士学位.经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1.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备案.以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身份参加比赛.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者。
2.获得实用新型、发明授权专利或公开发表论文者。
3.毕业前考取硕士研究生、国家机关公务员.成为国家选调生、西部志愿者,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汗武警部队)者。
第十条授予学士学位按如下程序办理:
1.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填写《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二级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申请,符
合第九条规定的学生除提交学位申请表外,须提交符合第九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院审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2.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工作职责要求,逐一审核申请者的原始材料,对照本条例
第六条.第九条规定.填报《***级***专业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初审)》及《***级***专业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初审)》.经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所报名单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学士学位评定会.参会人数应达到总人数的2/3以上,听取教务处的复核公示结果和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就学位有关问题的说明.表决通过学位授予和不授予学生名单,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会人数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5.教务处根据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对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6.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是否授予学士学位名单具有终审权。
7.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后.全部资料由教务处整理归档.并将学士学位授予结果报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
第十一条本细则实用于2008级及以后各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十二条对已经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舞弊诈伪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本细则情况.经查实并经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撤销其所获得的学士学位。
第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属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陕西10所重点大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西安科技大学在哪个区、陕西10所重点大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