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时间:2024-12-04 16:01:0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3﹞3号)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我院2024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考核对象
我院除中层管理人员以外的院聘教职工(含退休返聘教师),长期在红山学院从事管理工作、承担教学任务的南京财经大学在编人员,由南京财经大学组织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主要从忠诚教育、治学严谨、敬业奉献、为人师表、协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考量。
(三)考核等次
师德师风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由院聘教职工本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对本年度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自评。
2.分部门评议:
(1)职能部门(共91人)
职能部门推优共分两步骤进行。第一步,由各职能部门推选1名候选人报至人事处;第二步,由人事处组织所有职能部门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公开投票,以得票数进行排名,报党政联席会研究确认5名职能部门师德师风优秀人员。部门负责人不参加推优,但具有投票权。
(2)教学系部(共285人)
各系部负责人组织对本系部相关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及行政人员。可推优人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系部 | 推优人数 |
1 | 国际经贸系 | 2 |
2 | 金融税收系 | 2 |
3 | 会计系 | 3 |
4 | 工商系 | 2 |
5 | 文法系 | 2 |
6 | 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 1 |
7 | 基础教学部 | 3 |
合计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