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加工合同范本?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方法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4 20:38:27
一、求委托加工物资的概念以及核算方法
1、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应包括:
2、1.加工中耗用物资的实际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
3、3.支付的税金; 4.支付加工物资的往返运杂费。
4、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进行总分类核算。
5、1.拨付委托加工物资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等
6、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其消费税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7、(1)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8、(2)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
9、验收入库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贷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
10、例:某企业发生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1、(1)根据加工合同发出甲材料一批,计划成本6 900元,材料成本差异(超支)300元。
12、(2)通过银行支付加工费2 700元,增值税459元,消费税率为10%。
13、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7 200 2 700)÷(1-10%)﹦1 1000(元)
14、(受托方)代扣代交的消费税=11 000×10%=1 100(元)
15、(3)加工完成的乙材料验收入库,计划成本10 000元。
16、同时,若企业收回的乙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17、若企业收回的乙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
二、如何进行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1、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由于材料供应、工艺设备条件的限制等原因,需要将一些材料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改制成另一种材料物资,以满足本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委托加工物资在加工过程中,既要耗费被加工的材料,又要支付加工费、运杂费及相关税金等。加工后材料物资不仅实物形态性能发生变化,而且材料物资价值也会增加。
2、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企业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借方登记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加工完毕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3、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加工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应在自制半成品科目下单独设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4、发出加工时,借记自制半成品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贷记自制半成品科目库存半成品。支付的外部加工费和运杂费等,借记自制半成品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5、加工完成并已验收人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加工后的实际成本,借记自制半成品科目库存半成品,贷记自制半成品科目委托外部加工自制半成品。
6、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后继续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应按准予抵扣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物资,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有()
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物资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金等。
凡属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凡属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凡属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企业由于受工艺设备限制,有时需要把某些物资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另一种性能和用途的物资,以满足经营的需要,例如将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铁加工成铸件等。发往外单位加工的物资,虽暂时离开企业,但仍属于本企业的存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工物资成本
四、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方法
一、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1)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1)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贷:委托加工材料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2、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例:B企业将一批原材料委托外单位代加工H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该月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1700元。加工完毕,验收入成本为115000元。(H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1000(实际成本)
2、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3、加工完成后验收入库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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