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政府 2019年山东潍坊奎文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4 13:57:45
一、2019年山东潍坊奎文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少儿升学#导语】2019年山东潍坊奎文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炉,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无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6月20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2019年潍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奎文区教体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奎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公布中小学划片范围。
年满6周岁儿童全部入学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确保具有辖区内户籍且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全部入学;确保具有辖区内户籍且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全面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证入学机会均等。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面向服务片区招生,按照“户籍、房产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全部实行免试登记入学,并对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全力巩固“大班额”破解工作成果。增加公办学校资源供给,合理确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其中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优化入学转学工作流程,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启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推进入学转学工作一网通办,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办好”。
根据奎文区实际情况,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新生户籍、监护人房产(限指住宅,下同)和实际居住等情况,分批次为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直至招生计划内学位分配完毕。同一批次学位不足时,依次按照落户时间、购房时间、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仍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教体局在全区剩余学位中统筹安置。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满1年。
第四批次:新生无奎文户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且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第五批次:新生无奎文户籍,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六批次:新生无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满1年,且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第一、二批次: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接种证(仅限小学)。
第三批次:户口簿、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接种证(仅限小学)。
第四批次: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奎文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接种证(仅限小学)。
第五批次:居住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接种证(仅限小学)。
第六批次:居住证、户口簿、住建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租赁证明、在奎文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1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接种证(仅限小学)。
根据人口分布、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城市发展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服务区域。
其中,新建奎文区北苑实验学校今年招收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奎文区崇德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1.补报信息(6月21日—6月25日)。未参加前期信息采集,或信息采集后证件信息发生变化的,可在入学平台补报信息。
2.信息审核(6月11日—6月30日)。学校通过入学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校验审核,结果通过入学平台、短信等方式反馈。对无法通过平台校验的证明材料,学校安排进行现场审核。
3.学位申请(7月5日—7月15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入学平台提交入学申请。无法通过网络提交申请,或6月25日后入学相关证件信息发生变化的,可于7月13日—15日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现场进行网络报名。
4.学位分配(7月16日—7月26日)。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将学位分配到符合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员。分配到学位的学生,监护人可通过入学平台获取电子入学通知书。报名截止后提交入学申请(包括相关证明)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内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5.信息公示(7月31日前)。学校将招收新生的基本信息(报名序号、户籍所在派出所、居住地等可公开信息),通过校务公开栏等途径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15日前)。新生及监护人凭电子入学通知书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不在该校保留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8日前)。各学校统一使用入学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1.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19年7月15日。
2.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落在单位集体户,不能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证明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新生具有奎文户籍、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可在拆迁安置地或原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4.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自出生之日起,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并共同居住,且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房产已入住但住建部门暂不予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并经所报学校实地验证,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6.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法提供房产证,房主属本村居民的,需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属其他购房户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需提供购房原始发票及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7.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
8.非奎文户籍新生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为潍城区、高新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区户籍的除外)。自2020年起,“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9.奎文区北苑实验学校招生片区内,因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办理房产证而不能迁入户口的房产,房主实际居住的,经社区登记、街道确认后,其子女视同具备第一批次入学条件。该办法只适用于本次登记确定的房产所有人,登记之后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10.奎文区北苑实验学校的初中学位,在满足2019年本校招生片区需求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在本校招生片区周边区域设置入学缓冲区:(1)从白浪河开始,沿卧龙东街东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北行至玉清东街,沿玉清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南行至卧龙东街所围的区域;(2)从虞河路与玉清东街路口开始,沿玉清东街西行至虞河,沿虞河北行至经济开发区,与沿虞河路北行至经济开发区所围的奎文区域。入学缓冲区内具备第一批次条件的新生,可申请北苑实验学校初中学位。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11.奎文区乐川街小学(在建)预划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在学校建成前,2019年可到北苑实验学校就读,待乐川街小学建成投入使用后,严格按照划定片区入学。
12.奎文区崇德学校在校舍建设完工前,借用潍坊日向友好学校校舍,面向潍坊日向友好学校教育集团其他成员校(包括友好学校、南湖小学、宝通街小学)招生片区,招收具备第一批次条件的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今年奎文区有两所新建学校招收起始年级学生。
其中奎文区北苑实验学校位于北苑街道辖区鸢飞路与乐川街交叉路口西南角,为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计划2019年7月建成,今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
奎文区崇德学校位于北海路与东风街交叉路口西北角,为公办小学,计划于2019年年底建成,在校舍建设完工前,借用潍坊日向友好学校校舍,今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7月5日开始网络报名7月10日确定招生对象
区内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面向城区招生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要到区教体局备案;面向市内其他县市区招生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经区教体局核准、在市教育局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备案后方可实施。
7月5日—7日进行网络报名。学生监护人通过入学平台报名,只能选报城区一所民办学校。无法网络报名的,可直接到学校现场进行网络报名。未通过平台报名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7月10日确定招生对象。其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并于当天通过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公布招生结果。
奎文区教体局将在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奎文区招生政策和信息,方便家长查询。家长如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拨打招生学校电话咨询,也可拨打区教体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电话6036016、6036999咨询。
附:奎文区“入学平台”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奎文区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地址:s://m.kwrx.wfgxic
(2)关注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奎文教育”二维码,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便民服务”进入“奎文入学”栏目。
(3)加载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奎文入学”微信小程序,或扫描小程序码,进入信息平台。
二、潍坊奎文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潍坊奎文区防疫政策)
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1年春节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以“提前防得住、追溯找得到、保证不扩散”为目标,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查、人物同检”,全程布防,认真落实“五个责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总体部暑,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人物同防”,筑牢外防输入防控圈
严格入境人员防控管理。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入境来奎人员服务保障与管理,突出抓好闭环转运、隔离医学观察等环节,实行从“国门”到“家门”的全链条无缝对接,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按照“非必要不批准”的原则,从严控制“快捷通造”办理。对有高风险国家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执行“14 7 7”防控措施和“2 1 1”检测措施,并适度加密核酸检测。
严格疫情重点地区入奎返奎人员摸排随访与健康检测。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入奎返奎前要向所在社区、单位提前报备个人行程及抵达日期,携带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于划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建议暂缓出行,健全落实社区、交通场站、住宿宾馆、工地、医院、汽车店等场所对外来人员的摸排随访机制,疫情重点地区来的人须带7日内核酸证明,并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方可入住各类宾馆旅店和医院等,所有入奎返奎人员全部向社区报备,并实行14天健康监测,入住宾馆、医院的人员,由宾馆等主体单位负责健康监测。公安部门负责通知各类宾馆旅店,住建部门负责通知工地,交通局负责通知各交通场站,社区负责通知各物业单位等各单位各尽职责,提前通知客人并在出入口张贴疫情重点地区来的人检测或带核酸证明等提示要求,街道、社区负责督导。各单位要每天关注疫情重点地区变化,及时更新排查范围。对排查确认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辖区内人员,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立即纳入当地疫情防控管理,及时落实相应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可适度扩大排查检测范围和加密核酸检测。
严格冷链食品防控管理。严格冷链物流运输、装卸等环节疫情防控操作规程,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检测,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健全完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制度,落实专仓监管、口岸防控、专仓运行、出仓流通、全程防控防护等措施,做到第一关口彻检彻控。加强冷链环节人员防控,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规范个人防护,稳妥开展高风险人群疫苗接种。健全完善进口货物安全链条监管体系,按照《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进口货物全面实行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坚持打防并举,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家庭个人防护责任。
严格物流渠道管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物流渠道管控措施,严防“环境传人”。各类涉及有物流渠道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落实本单位和个人新冠肺炎病毒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街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运输车辆、场站、仓库、货物入门前等各个环节的消毒及从业人员培训、防护工作,严格运输装备和货物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登记信息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要求实行分区存放,委托核酸检测机构对物流货品进行检测,检测后消毒,全力排查消除疫情隐患。要做到精准防控,不得承运、销售无法提供进货来源、无冷链三证、有风险的进口、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的货物。重点工作人员,按照不同的情况,要求单位组织每5—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台账。
二、错时错峰放假,有序安排交通出行
统筹规划错时错峰放假出行。节假日期间减少人员流动和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提倡就地过年。社区要提前向居民、家庭进行宣传,返奎学生和务工人员要提前报备,返奎后进行14天健康随访。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弹性休假。执行“错时放假”,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合理安排从校门到车站、“点对点”等多种定制式运输方式,避免聚集扎堆。对在外务工人员确需集中返奎的,由劳务输出单位统一组织,原则上采取“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在省内过年,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对于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坚持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由所在社区做好沟通与服务保障。
加强交通出行管理。区交通局、奎文交警大队要加强对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做好多种运输方式接续接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科学调整登乘时间,增加服务通道,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引导乘客分散就座,降低人群密度,车辆内设置隔离座位。提醒督促旅客出行期间严格遵守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减少进食次数。
三、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确保节日期间正常运行
抓实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进一步加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运动馆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重点场所以及外卖平台人员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科学规范消毒、人员防护、检测筛查、空调使用、环境监测、预约错峰、限量限时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对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娱乐场所、重点场所以及物流、快递、外卖平台人员等重点工作人员,按照不同的情况,要求单位组织每5-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核酸检测台账。
强化学校防控措施落实。加强期末考试疫情防控管理,做好考场环境清洁等工作。健全放假期间学校、家庭,学生联动机制,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寒假期间,师生应尽量避免到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如确需前往须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做好跟踪随访。加强校外培训机的管理,合理控制在校时间和人员密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强化其他特殊场所管理。落实落细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军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的防控措施,制定周密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内部传播。从严从细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内部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医疗服务、卫生管理、物资储备等工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落实对流浪人员的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四、加强社区疫情防控,夯实基层防控基础
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包干机制,健全基层疫情防控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网络化管理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发热、咳嗽等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推动左邻右舍达成共识,形成自发防控网,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社区报告,街道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确保可追溯。
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各街区要加强对本小区的管理,通过“红色物业”,确保所有小区都有物业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动态管理。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冷链物流从业人员、返奎人员、外来人员等为重点,加强人员管理,掌握人员动向。街道、社区要指定专人开展返奎人员情况排查和信息登记工作,做好返奎前、返奎途中、返奎后相应宣传引导。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奎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督促落实防控措施,返奎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
五、加强会议活动和文旅活动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严格按规定做好各类会议活动、走访慰问活动疫情防控管理,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审批大型文体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庙会、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在慎重评估的基础上,从严审批。各单位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登记相关人员信息表,详细登记名称、电话、街区、地址、近14天内是否离开潍坊市或接触近14天内离开潍坊市的人员等信息,出现情况马上实行追溯管理,要提前上报区指挥部,区卫健局、疾控中心、街区负责督导核查。各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要加强人员管控,尽量避免有近14天内离开潍坊市的人员或接触近14天内离开潍坊市的人员参会,确需参会的需要进行1次核酸检测 1次血清抗体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严格限制集体走访和入户走访活动的次数和人员数量,简化走访慰问形式,能书面致信、书面介绍情况的,尽量采取书面形式。
加强文娱活动和旅游景区管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中、高风险地区,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暂停营业各类文化经营场所,各类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消毒和公共卫生,落实实名制售票和查验规定,确保记录保存一个月以上,便于疫情发生后流调追踪查找。按“能约尽约”的原则,落实预约制,合理控制游客流量。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提醒游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避免拥挤。
六、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治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做好节日医疗服务安排。各有关医疗机构安排好医疗技术力量,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保证急诊正常开放。做好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做好人员梯队安排,落实防护用品和药品等保障。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发热门诊管理。医疗机构要实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医务人员要重点询问发热病人旅居史,对境外和疫情风险地区返奎人员进行立即排查,疑似和确诊病例要由专人专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定点医院一经启用时,必须整体腾空,做到独立运行,不得将新冠肺炎病人与普通病人同时收治于一家医院。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众防病能力
开展爱国卫生攻坚行动。按照省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攻坚行动的方案》,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家居环境卫生清理、单位公共卫生整洁、校园健康行为促进、个人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和“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七项行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
广泛开展健康科普活动。统一开展以《新冠疫情防控科普宣传核心信息》为重点的宣传科普活动,适应不同需求,集中推出一系列居民喜乐见、筒单明了的健康传播作品,通过公共媒体广泛投放,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健康责任意识。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网上预约等新冠肺炎疫时好习惯,筑牢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材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践行不大办酒席,家庭聚餐10人以内的新风尚。
八、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遏制疫情蔓延
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各街区、各部门、单位,要提前做好本辖区、小区、行业的人员信息详细台账,辖区内单位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随叫随到。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严格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做到逢阳必报,严格把握“2、5、24”的重要时限要求,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报告和发布疫情,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疫情报告。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区卫健局保证疫情处置机动队伍全员24小时待命,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所有阳性检测标本要在8小时内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检。
迅即开展疫情研判与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快速有序做好病人救治、流调溯源、重点人群管控、社会管控等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到位、处置到位,防控到位。及时组织专家对疫情发生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划分标准,调整并公布中、高风险区名单。管控区域内非紧急必要情况不得离开本区,其他地区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做好突发疫情紧急处置。第一时间开展全员快速核酸检测,同时对重点人员全面快速彻底开展流调工作,启动备用隔离点。根据风险区划分确定风险区封闭范围,并启动相关人员新冠疫苗的紧急接种。及时汇总疫情处置情况,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通过疫情咨询热线和心理援助热线,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
九、健全运行高效的联动机制,切实形成防控合力
各街道、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制,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全面做好疫防控和假期公共服务各项工作。医疗救治与疫情防治组、新闻舆情组、社会稳定组、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等各专组按照分工抓好监测管控,做好舆论引导,组织开展预防性消毒和检测,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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