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2021年疫情情况 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通告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7 03:03:51
一、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通告
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通告11月1日
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依然存在,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为进一步精准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3天2检。
二、有呼和浩特市旅居史的来通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自抵通后第一天开始计算,执行“7 3”管控措施。在第1,2,3,4,7,10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超过10天的,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三、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来通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自抵通后第一天开始计算,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在第1,2,3,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超过7天的,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四、有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辽宁省锦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化市、牡丹江市旅居史的来通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自抵通后第一天开始计算,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在第1,2,3,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超过7天的,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有鄂尔多斯市、辽宁省丹东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沧州市旅居史的来通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自抵通后第一天开始计算,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在第1,2,3,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超过7天的,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健康监测期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餐、不外出堂食、不前往超市和商场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六、所有市域外来通人员,抵通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
1.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执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七、与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重合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疾控中心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八、对陆路、航空口岸接触进口冷链、非冷链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的来通人员,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抵达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脱离工作岗位不足7天的高风险岗位来通人员,一律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补齐至7天,在第1,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九、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7天集中隔离后的来通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实施闭环转运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接受健康排查,主动告知旅行史、接触史,就医过程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热病人、健康码“红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
十一、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应提前向居住地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离通人员要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在离通返回后需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进行“双报备”,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所有市域外返通的公职人员严格执行“三天两检”的管控政策,一般两次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期间不外出、不聚集,可采取居家办公的方式。
十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强化首诊负责制和有症状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诊疗流程,严防疫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全市个体诊所、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时,要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尽快通过120救护车闭环转诊至发热门诊。对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立即关停,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十三、全市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要严格落实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十四、全市各类场所应严格落实体温检测、登记“一通码”、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全面排查管控疫情风险。提供住宿服务场所要及时向属地社区通报来自疫情城市的来通住宿旅客相关信息。
十五、疫情尚未结束,请广大市民继续加强个人防护,进出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在密闭场所活动的频次及停留时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安排专人督促提醒。要注意食品安全,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要分开,海产品要烧熟煮透,避免生食,减少疾病传染的可能性。非必要不聚餐、不聚会,用餐时不拼桌、不串桌,使用公筷公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十六、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满六个月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尽快到辖区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十七、要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准确提供各类信息。对故意隐瞒行程轨迹、未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的行为,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通辽出行政策
现在去通辽需要需要带着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必须有健康码和行程码,带着身份证。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通辽有疫情么
没有。根据查询通辽疫情防控公告显示,截止2022年9月19日,该地区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属于常态化防控区,因此没有疫情,继续实行常规化管理。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实各方责任,要抓紧抓严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扩围加密、提高质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关于内蒙古通辽2021年疫情情况,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管控通告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