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党政(湖南衡阳市有哪些县)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6 20:24:30
一、衡阳在哪个省
衡阳属于湖南省,不属于任何一个市区,因为是湖南省管辖的地级市。横跨湘江的衡阳市是湖南省和中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多条重要的公路和铁路干线在此交汇。衡阳地处中南地区的凹轴带,构成典型的盆地形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湖南省:湖南,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沙,以北纬24° 38~ 30° 08,东经108° 47~ 114° 15为界。东临江西,西接重庆、贵州,南接广东、广西,北接湖北。湖南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三面环山。它位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南岭山脉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在云贵高原的东延伸部和东南丘陵转折线的南端,自西向东逐渐降低。地貌类型多样,有半高山、低山、丘陵、丘陵、盆地、平原等。
二、湖南衡阳市有哪些县
截至2019年,衡阳市辖5个市辖区、5个县、代管2个市。
1、5个县: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
2、5个市辖区: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南岳区。
3、代管2个市:耒阳市、常宁市。
衡阳是湖南省地级市。是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湘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总面积15310平方公里,城区横跨湘江,是湖南省以及中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多条重要公路、铁路干线在此交会。
衡阳、衡山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体,不分彼此。秦置郡县,以岣嵝山名衡山,置衡山县。汉初,分衡山县为承阳、酃二县。
三国时吴太平二年(公元257年)立衡阳郡,郡治即在衡山县城北。晋改衡阳县为衡山县,仍属衡阳郡。隋改郡为州,废衡阳郡为衡山郡,治所为衡州。
唐沿旧制,改隋衡山郡为衡州,移治湘江(临蒸)。宋承唐制,衡州城墙始建。元以衡州为衡州路;明改衡州路为衡州府;清沿明制。
民国二年废府存道,民国十一年废道存县,1942年3月设市。1949年以后仍为市,1983年6月地市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概括
三、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办公室简介
1、根据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设置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是协助衡阳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一)划出的职能
2、1?原承担工农关系和重大纠纷协调处理的职能交由市信访局负责。
3、2?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来衡外国专家,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短期出国境培训的综合管理职能,交市人事局。
4、1?增加证券管理、经济体制改革、《衡阳经济》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5、2?增加对外事、侨务工作管理的职能。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6、(一)负责市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7、(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8、(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9、(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10、(五)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11、(六)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2、(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13、(八)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人民政府工作的部署,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联系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14、(九)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和业务指导工作;编辑出版市人民政府机关刊物《衡阳经济》。
15、(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16、(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7、(十二)对市直机关单位的房产实施管理,制订相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房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8、(十三)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指导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19、(十四)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进行指导、推荐、申报,会同有关综合经济部门依法审核或审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权结构调整、分配方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等相关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企业的重组上市工作;负责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承担经济体制改革重要课题调研,为领导决策当参谋。
20、(十五)贯彻执行我国对外工作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我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规章和工作规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审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制订的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的有关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协调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
21、(十六)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和侨务情况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及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2、(十七)在省外侨办指导下,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和中央的有关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对我市驻香港、澳门机构提出的有关事宜提供意见、建议和工作协助。
23、(十八)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现职正副市级人员和现职国家副司长级及以上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审报我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审核我市正副处级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报送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审批;并为上述出国人员向外侨办办理出国任务批件;向省外侨办办理本市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负责全市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报批工作,并为上述人员向省外侨办办理《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拒报护照申办,拒办签证,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4、(十九)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我市驻外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它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和会见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
25、(二十)了解和检查我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侨办提出书面报告。
26、(二十一)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27、(二十二)管理来我市采访的外国及香港、澳门记者;指导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及香港、澳门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管理外国驻我市的新闻机构和常驻记者。
28、(二十三)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外事侨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9、(二十四)配合和协助市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及对香港、澳门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文件和材料,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及香港、澳门事务的宣传材料和对外表态、宣传报道口径;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导稿和有关其他文稿。
30、(二十五)根据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及联系华侨华人文化社团并支持其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开展归侨、侨眷工作和华侨华人重点人物的联络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和归侨、侨眷的其他有关服务性工作。
31、(二十六)贯彻执行有关华侨华人捐赠、侨汇、侨属及侨资企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的捐赠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
32、(二十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和香港、澳门同胞回内地定居及其在内地眷属工作。
33、(二十八)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侨务干部的对外政策、业务培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34、(二十九)指导和协助管理外国(境外)驻衡机构和人员,负责选派驻外使领馆外交人员和工勤人员。
35、(三十)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翻译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本市翻译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材料申报工作。
36、(三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设21个职能科(室)(含外侨办):
37、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拟办、分办,有关发文的审核或文电的起草;
38、负责市长印章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及市人民政府颁发印章的刻印与发送;
39、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
40、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41、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
42、承办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报批的会议审批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和联络;
43、负责市政府公务活动的接洽联系;
44、(二)秘书二科(加挂市长值班室牌子)
45、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组织联络。
46、办理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监察、信访、人事、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综合调研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消防、武警等方面的工作。
47、办理发展计划、经济、统计、重点工程建设、交通、电力、邮电、铁路、石油、盐务、煤炭、烟草、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物价、信息产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综合调研工作;联系总工会工作。
48、办理农村、农业、林业、水利、乡镇企业、计划生育、农科、气象、农机、农村扶贫、民政、移民、畜牧水产、农业开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综合调研工作;联系军队、残联、妇联工作。
49、办理财政、税务、审计、商贸、粮食、供销、物资、工商行政管理、物资、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综合调研工作。
50、办理城市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房产、建工、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及综合调研工作。
51、办理外经外贸、招商、海关、进出口检验检疫、旅游、台湾事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和综合调研工作。
52、办理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爱国卫生、体育、知识产权、档案、市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督查和综合调研工作;联系共青团、科协等方面的工作。
53、(十)督查室(加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
54、负责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贯彻落实的督查和情况综合;负责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反馈;负责组织对市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联系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方面的工作。
55、(十一)研究室(加挂《衡阳经济》编辑部牌子)
56、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市人民政府向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和重要综合性材料;围绕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带头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管理《衡阳经济》编辑部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工作的业务指导。
57、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建设,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及机关办公业务信息化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决策服务系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存储工作。
58、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进行指导、推荐和申报;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审核或审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股权结构调整、分配方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等相关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企业的重组工作
59、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会议的会务、会议纪要起草和有关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负责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60、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建设的统一规划、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办公用品、国有资产;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有关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搞好治安联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服务中心和幼儿园工作。
61、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62、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行政经费预算、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报工作,检查、督查有关单位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情况。
63、负责机关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保证市人民政府领导及政府机关用车;负责驾驶人员的安全、作风、纪律教育,参与有关交通事故的协调处理。
64、负责外事侨务方面的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督查、信访和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劳资、人事、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牵头进行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地方性外事侨务法规和政策;负责联系县(市)区外侨办和下属单位外事侨务工作;选派驻外使馆外交人员和工勤人员;承办全市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外事侨务机关单位的党群工作。
65、指导和协调全市外事涉外活动及礼宾工作,负责审核呈报副市级以上领导出席的会见、会谈、宴请等重大外事活动计划;负责组织接待来衡的党宾、国宾;负责接待上级下达的外国团组、境外重要人士及联合国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来衡团组与知名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纠纷;协调市直单位外事工作;负责申报和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的护照,赴香港、澳门通行证和签证,检查收缴护照;申报和承办由外侨办管理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出访任务的工作;负责承办正副市级领导同志出国(境)访问的报批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友好城市发展规划,制订友好城市间交流计划;负责与我市缔结友好和经贸合作伙伴关系的外国城市来访团组和人员的接待及派出工作;负责全市友好城市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与我市结好的国外友好城市的民间交流和各种对口交流;负责全市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与外国建立友好院所、友好学校、友好医院的审核报批工作,并对其交流活动进行指导;负责管理来衡采访的外国及香港、澳门记者;负责与国外地方政府和民间团体开展对新闻文化交流事宜;参与组织在衡进行的大型涉外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活动;负责全市新闻、文化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衡外国新闻、文化团组织的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驻国(境)外机构的备案工作;负责与国外友好城市间进行的各类研修人员的选派和管理工作以及外国来衡的研修人员的接收和管理工作。
66、贯彻执行国家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和香港、澳门同胞回内地定居和其他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及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侨务扶贫工作;协助办理归侨、侨眷出入境及子女升学、就业、留学等有关手续;对各县(市)区及各部门的侨务工作进行指导调查和掌握海外侨情;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联络工作;做好华侨华人重点人物和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保护华侨华人的正当权益;负责邀请来衡华侨华人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承办华侨华人、香港、澳门同胞的捐赠工作。
67、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衡阳市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为75名(含外侨办8名),其中市政府秘书长1名(兼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4名,办公室副主任2名,外侨办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42名(含外侨办3名)。
6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1名(含外侨办2名)。衡阳市人民政府证券管理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
69、根据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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