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爽故意杀人案?郭爽杀人案结果如何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3 10:14:24
一、王子健杀人案判多少年
1、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子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梁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
4、2019年10月24日,由通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开鲁县王子健持枪杀人案在开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
5、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子健犯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建议判处梁钧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6、王子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犯意坚决,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依法惩处。
7、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子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依法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梁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9、(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10、(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11、(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12、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男子变态手法杀妻后割肚想看心脏颜色,逃亡18年
13、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故意杀人罪
二、郭爽杀人案结果如何
1、郭爽,女,1983年9月出生,郑州市人,大专文化,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聘用人员。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2006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8月2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王子建,男,1988年4月出生,河南省荥阳市人,系某中学高二学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2006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8月2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据介绍,因私人恩怨,2006年9月30日,郭爽和男友王子健预谋报复杀害方伟召。当日下午4时许,两人携带事先准备的手术刀片和铁锤等作案工具来到郑大一附院,由郭爽将方伟召约出,随后两人坐上方伟召驾驶的本田轿车。
4、王子健拿出手术刀片威逼方伟召坐到副驾驶位置,改由郭爽驾驶,将方伟召挟持到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附近。王子健用手术刀片先后将方伟召的颈部和右手腕割破,当方伟召反抗并趁机下车逃命时,王子健又持铁锤追上,朝方伟召的头部、左上臂等处猛击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三、故意杀人犯郭爽的犯罪经过
1、郭爽,1983年生于郑州市,2005年大专毕业后,郭爽以临时工的身份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工作。郭爽想转正,但由于学历太低机会不大。2006年2月,医院人事处的晚会,她认识了方韦。宴会结束后,方伟开车将她带到自己家中,并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2、方韦是什么人呢?方伟,1965年1月出生,同济大学博士,有美国留学和工作经验,2004年被郑州大学人才引进,安排做外科学博士生导师。2005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处长的位置空缺,方伟通过竞争当上了处长。第二天,方韦意到自已的过错,并表示将来把郭爽的工作关系调进医院。
3、这件事传遍了医院。2006年8月,医院招护士(正式职工),方韦安排郭爽考试,虽然考试通过了,但最终却是合同工侍遇,郭爽很失望。因护士工作太辛苦,郭爽想让方伟帮忙调到人事处工作,但当时方韦想摆脱她,于是俩人分手。此后,郭爽发现自己怀孕了,心里更加难过。
4、郭爽去了网吧,在网上认识了王子健。王子健,1988年4月出生,当时正在某中学读高二。不到18岁的王子建疯狂追求郭爽,两人陷入爱河。一天,郭爽告诉王子建她被方伟强奸过,并多次被方伟占便宜,当时王子健暴跳如雷,声称要杀了方伟,为其解恨。于是,悲剧发生了。
5、2006年9月30日下午,郭爽上了方伟的车,要求自己开车,方伟于是坐到副驾驶位。在刚出医院时,郭爽让王子建上了车。下午5时,郭爽把车开到某路口附近,王子建拿出手术刀片刺向方伟脖子和动脉,方伟打开车门,跳车逃跑,但由于失血过多,没跑多远便被王子建追上。王子健拿出羊角锤,照准方伟的头部就砸,最终方伟大的头部被砸烂,脑浆流出。而后,王子建跳上轿车和驾驶汽车的郭爽一起逃之夭夭。
四、郭爽为什么判得那么重
1、因为根据刑法第322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只有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或有期严重情节的才会判死刑,至于那些判几年的,是情节轻的,如防卫过当杀人、帮助自杀等!
2、2006年9月30日,郭爽约方伟召出去说事,并说还要带着弟弟(其实就是王子健),人事处处长没想那么多,就开车带着他们。当三个人来到一个偏僻路段时,趁着夜色,王子健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术刀片、割了方伟召的颈部和右手腕。
3、出于人求生的本能,方伟召拼命挣扎,使劲地拉开车门,逃了出去,但此时他已失血过多,没跑几步就被追上了。警察在火车站将郭爽和王子健抓获,而方伟召已经死亡。
4、23岁的郭爽、年轻美貌,却被41岁的顶头上司侵犯了,她本来是一名受害者,她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权益,让方伟召身败名裂,受到应有的惩罚。
5、但她却步步走错,当她第一次被侵犯时,竟然轻信了方伟召承诺办工作的事,从而选择隐忍。郑大一附院的待遇很高,如果能成为正式员工,在人们眼里,确实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但如果用身体去换一个工作,真的不值。
6、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胎儿脱离母体,能够独立呼吸,就有了生命,具有生命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
7、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合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如正当的防卫行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则不能构成本罪。
8、本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采取放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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