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借方余额表示什么?发出商品属于什么科目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1-10 03:17:40
一、发出商品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发出商品科目是核算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的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符合上述规定的商品计入“发出商品”会计科目核算,其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2、按合同约定的日期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同时结转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二、发出商品属于什么科目
1、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5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的,均不应确认收入。
2、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设置“发出商品”科目,用于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
3、“发出商品”,属于资产类账户,其账户结构为借增贷减。
4、当企业发出商品,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5、如果企业已开出发票,产生纳税义务,应确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6、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如果企业未开发票,没有产生纳税义务,就无需编制上述分录。
8、“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进行反映。
9、待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出商品
三、发出商品在会计报表中应列示在哪个会计项目
1、发出商品在会计报表中应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
2、一,发出商品是一个重要的存货类科目,重要性不亚于应收账款。年报审计时发出商品是个难点,但不一定被视为重点。初入行的新人都知道存货盘点是审计的重要流程之一,但能不能执行到位就不一定了。有一家企业,每年发货量都很大,结算期也很长,年底账存的发出商品金额都有几千万。审计盘点光在工厂的仓库是没法全部执行到位的,只有发函或直接到客户那里现场盘。
3、二,搞审计的都知道,发函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让企业转发可信度低,也不符合流程;自己发回函率就会低的让你怀疑自己是搞诈骗的。去现场监盘呢。市场面向全国,跟撒胡椒面似的到处都有,全盘过来就和组织一次全国旅游差不多了,时间、金钱都承担不起。应收账款因为所里主审划红线盯着,发函程序还能勉强执行,发出商品藏在存货里,有盘点顶着,关注度不高,上上下下都容易忽视,就成了审计盲点。
4、三,应收账款函证的替代程序还是很多的,没必要过于看重,企业挂应收都是已结算开票的货款,对方接收说明是认账的。下面主要是货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能不能回款光有回函说明不了什么,打官司能赢钱不等于钱能收回来,判断应收账款的风险关键看账龄,账龄长风险就大,三年以上就基本没可能了,回函也不。上面那家企业对付审计时间长了,有了经验,就开始在发出商品上做手脚,每年都少结成本多估利润,剩下成本就算存货了。这样存货越来越大,年底盘点对不上就说是发出商品,全国各地都有,没法函证,也没法盘点。
5、年报审计时间本就赶,审计人员的责任心也不强,每年都让他们这样混过去了,直到有一年该公司法人代表退休,领导换人财务怕担责,主动曝光大伙才算知道,一个亿的存货,有一半都是假的,也就是说这个公司用了十年的时间利用发出商品这个科目虚增了5000万的利润。
四、什么情况下用发出商品这个科目
1、“发出商品”科目的使用:“发出商品”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2、对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借“发出商品”科目,贷“库存商品”科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借“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发出商品”科目。
3、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在会计核算中,发出商品不能作为销售处理,而必须在收到货款后,销售才能成立。为了反映和监督商品发出和收取货款的情况,应设置“发出商品”账户组织核算。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和代购货单位垫付的运杂费借记该帐户,收到货款后,按发出商品成本和已收回的代垫运杂费贷记该账户,由购货单位退回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也在该账户的贷方反映。
4、“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的区别:核算对象不同,发出商品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已发出尚未收到货款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装物等;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存放地点不同,发出商品的存放地点以及不是在本公司了,而库存商品仍然在本公司内。
5、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发出商品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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