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学院是二本还是三本?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停止招生了吗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3 09:49:55
一、杭州舞蹈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江西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33、音乐表演专业在四川、安徽两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34、环境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广西、贵州、河南五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35、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江西、四川、河南三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36、动画专业在江西、广西、贵州、河南四省实行承认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招生,按照相应省份对应专业科类省统考录取办法执行。
37、第二十一条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38、第二十二条浙江省“专升本”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选拔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章程》执行;浙江省“单考单招”(面向中职)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9、第二十三条学院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0、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和助学政策等
41、第二十四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2、第二十五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最新收费文件精神(浙价费〔2018〕61号),我院2020级新生学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培养成本核算后确定的标准收费。2020级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含专升本)、环境科学(含专升本)、法学、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为每生每年17000元;电子信息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单独考试招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单独考试招生)、舞蹈表演、动画、环境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19000元;护理学、经济学(含专升本)、电子商务(含专升本)、会计学(含专升本)、市场营销(含专升本)、旅游管理(含专升本)、旅游管理(为民航业培养)、英语(含专升本)、汉语言文学(含专升本)、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325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视觉传达设计(含专升本)专业为每生每年26250元。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43、第二十六条住宿费按学院向浙江省价格主管部门报备的标准执行。
44、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45、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或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网查询。学院网址:.huqc.edu.cn,学院招生网网址:://qjzs.huqc.edu.cn。
46、第三十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钱塘新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0571-28861211,监督举报电话:0571-28860013。
47、第三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8、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停止招生了吗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停止招生了吗介绍如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1年停止招生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杭州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99年8月的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2007年更名为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占地面积906.46亩,校舍建筑面积18万多平方米;设有二级学院7个,开办本科专业35个;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9000余人,专任教师460余人;馆藏图书90余万册。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设有二级学院7个,开办本科专业35个。
据2022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专任教师46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86%,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8%,与杭州师范大学共享师资近200人。
三、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我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具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3.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我院专业2019年选考科目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含)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6.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相关工作;
7.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无斜视、无色盲、色弱;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8.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9.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第十一条 2019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9年我院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19年2月24日至3月17日。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9年3月18日前以下面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不建议使用其他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申请材料已收悉”,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准。初审阶段调取数据下载时间截止2019年3月18日。
第十五条初审结果于2019年4月3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9年4月11、12日到杭州市下沙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中心一楼大厅办理现场缴费确认手续,并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第十六条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14日。
第十七条我院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检结果要求合格。
(3)语言表达能力:朗读指定中、英文材料;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色觉、外科(含裸露部位疤痕等)。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依据空中乘务体检标准综合审定。
第十八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二十条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1.获得我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9年高考。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三位一体”志愿。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三位一体”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0%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供的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5分(往届生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和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择优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参加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体检的考生免收体检费。
第二十五条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学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参考标准为: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每生每年2325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学院当年向省物价局报备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二十六条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址:://qjxy.hznu.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九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我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8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浙江省省会城市杭州。杭州是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和金融中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宁杭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中国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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