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搬迁通知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0 10:30:21
一、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搬迁通知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服从全市防疫工作大局安排,搬迁至市政大楼A区9楼办公,原办公地址不再使用。为进一步做好人事考试证书工作,最大限度的方便考生办理相关业务,现将市直证书现场发放业务纳入泰安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证书领取通知通过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服务指南栏目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考生通过网上申请、邮寄证书方式完成不见面办理,确需现场领取的,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
第二步:凭身份证号和登陆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点击“邮寄申请”,选择“考试”及“年度”后,点击“查询”,若证书可申请邮寄,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成功后,状态显示为“邮寄预申请成功”。按照鲁人社字〔2019〕12号文件要求,邮寄采取到付方式,所需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EMS官方统一报价。考生应实名注册并详细准确填写收件地址,保持电话通畅,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出现丢失等问题,请咨询邮政EMS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1、本人领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市直现场领取地点: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41号统一出件窗口。
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业务咨询电话:0538-8219319。
二、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
1、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在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rsj.taian.gov.cn/col/col45656/index.html)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4、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5、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6、以上是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的全部解答。
三、泰安证书领取方式(泰安证书领取方式有几种)
泰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领取通知通过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服务指南栏目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考生通过网上申请、邮寄证书方式完成不见面办理,确需现场领取的,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
第二步:凭身份证号和登陆密码进行登陆。
第三步:点击“邮寄申请”,选择“考试”及“年度”后,点击“查询”,若证书可申请邮寄,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成功后,状态显示为“邮寄预申请成功”。按照鲁人社字〔2019〕12号文件要求,邮寄采取到付方式,所需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EMS官方统一报价。考生应实名注册并详细准确填写收件地址,保持电话通畅,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出现丢失等问题,请咨询邮政EMS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1、本人领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3、市直现场领取地点: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41号统一出件窗口。
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业务咨询电话:0538-8219319。
四、2015山东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
2015山东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htwx.huatu/shandong/sy/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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