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职校,职校招生和学历提升信息网。

分站导航

热点关注

择校网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8:00-22:00

当前位置:

择校网

>

职校资讯

>

招生百科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有章程没有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31 05:23:16

一、个人独资企业 公司章程

1、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2、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3、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股东承诺

5、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万元人民币

6、第八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股东承诺如下:

7、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对其缴纳的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0、(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1、(二)决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12、(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13、(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4、(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15、(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16、(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17、(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18、第十条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

19、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20、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是否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21、(三)审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2、(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3、(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4、(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5、(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26、(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7、(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28、(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9、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30、(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31、(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2、(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3、(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34、(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35、(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36、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7、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8、(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权的行为进行监

39、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0、(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1、(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2、第十五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届满,可由股东决定连任。

43、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4、第十六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应有书面决定,并签

45、第十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6、第十九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7、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48、(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49、(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0、(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51、第二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事项为准。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52、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

53、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企业所得税。

54、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

55、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56、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

57、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力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有章程没有

58、参考资料:法律网——个人独资公司章程

二、个人独资企业有章程没有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没有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投资的自然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三、个人独资企业有公司章程吗

1、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没有独立的财产,投资的自然人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什么

1、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2、审查登记,登记机关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给予书面答复,即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说明理由;

3、成立,领取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合法成立。

四、个人独资企业有没有公司章程

1、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有公司章程也可以没有。具体而言,个人独资企业对于公司章程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就算没有也可以顺利设立,法律的规定是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因此个人独资企业是否有公司章程要看不同公司的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5、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关于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标签:      

2024年招生 在线咨询
本站覆盖全国各省市中高职专本科院校及计划外招生院校,汇总各校招生要求及专业信息,如您今年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请自愿填写下表,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筛选适合您就读的大学,安排招生老师与您沟通。即刻报名,圆大学梦!
*

学生姓名

*

手机号码

*

户籍地址

*

当前学历

 

意向专业

立即提交 《隐私保障》

分享:

qq好友分享 QQ空间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微信分享 更多分享方式
(c)2024 www.chinazheny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SiteMap 联系我们 | 陕ICP备202301030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