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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网,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20 15:45:41

一、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

1、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电话是0571-63742085。

2、浙江农林大学(Zhejiang A&F University),简称“浙农林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3、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成员单位。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0年与浙江农学院合并成立浙江农业大学,1966年更名为浙江林学院,1970年7月与浙江农业大学合并,1979年2月恢复独立办学,2010年更名浙江农林大学。

4、截至2022年12月,学校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2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超6亿元;设有20个学院(部),1个独立学院,开设69个本科专业。

5、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有教职工2143人,全日制本科生17265人、研究生4775人、留学生962人。

6、截至2022年12月,学校有教职工2143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

7、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2人、

二、浙江农林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啊

浙江农林大学2023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啊如下:

1、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在北京综合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07分,对应录取位次为24456

2、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在天津综合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78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8759;

3、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在河北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16分,对应录取位次为72762;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53分,对应录取位次为10695;

4、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在山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92分,对应录取位次为39371;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517分,对应录取位次为6813;

5、2023年浙江农林大学在内蒙古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37分,对应录取位次为27759;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为479分,对应录取位次为5590。

分数线指的是高校招生录取时的最低分数要求,是考生报考大学专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分数线的设置旨在筛选出符合学校要求的优秀生源,保证招生质量和学生专业适应性。

浙江农业大学的招生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不同批次的分数线和录取政策会有所差异,通常提前批的分数线较高,而后续批次的分数线逐渐降低。

浙江农业大学的分数线主要受以下几个因素影响: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情况、历年高考成绩等。每年招生计划的变化、考生数量的增减以及高考难度的变化都可能导致分数线的波动。

考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询浙江农业大学的分数线,在招生章程、学校官网、招生网站等渠道均可获取相关信息。同时,也可以关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和分数线公布通知。

分数线只是考生报考大学的一个参考指标,不应成为唯一的评判标准。考生应该全面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包括综合素质、兴趣爱好和专业适应性等,做出适合自己发展的报考决策。

浙江农业大学的分数线根据不同专业和批次有所不同,具体以每年的招生章程为准。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除了分数线外还需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理性的决策。

三、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浙江农林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浙江省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农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

学校建立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设有20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1个,国家新文科项目、国家新工科项目、国家新农科项目共8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作物学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45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工程学、农业科学、环境/生态学化学等5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6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中科院“百人计划”4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6人。

第三条学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地面积28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善,是“两园(校园、植物园)合一”的现代化生态校园,被誉为“一个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019年、2020年学校连续两年位居中国大学校园植物排行榜第一。办学地点:东湖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衣锦校区地处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第四条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1,浙江省代码为0011(普通招生),0211(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0249[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人员定向招生],0289(基层林技人员定向招生),0311(三位一体招生)。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农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浙江农林大学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有关问题,组长由学校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八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与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男女比例不限;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进校后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第十二条报考新农科求真实验班、新工科求真实验班、新文科求真实验班和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其高考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只招收高考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如遇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至额满为止。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规定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专业在录取时有《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情况的均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承担为省内有关县(市、区)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和粮油储检人员工作,分别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工作,具体定向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协同育人招生情况:学校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联合承担定向培养基层林技人员(本科)工作,其中浙江农林大学2年,丽水职业技术学院2年,招生专业为林学(林业技术)。该专业学生正式入学后,第1学期至第4学期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5学期至第8学期在浙江农林大学学习。学校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展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招生专业为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技术),就读地点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2.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中定向招生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新高考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3.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成绩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 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省统考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省外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外语成绩。若外语成绩也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湖南省执行省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4.省内地方专项计划具体计划和投档录取规则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省外国家专项计划具体计划和投档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5.2021年进档录取的预科考生,经预科结业考核合格后录取到预科所就读的具体专业。

6.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院校志愿不设级差。

第十九条学校拥有宽松的转专业政策,除定向招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特殊类型招生外,被我校录取的其他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有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其中被我校农学、植物保护、林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茶学等专业录取的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浙江省户籍考生,进校后在免学费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被我校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录取的考生,进校后在艺术类专业之间可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设有集贤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是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先行区和本科教育国际合作示范区。学校开设“求真实验班”,坚持立德树人,以“宽厚基础、差异教育、融通国际”为特色,致力于培养具有健全人格、人文情怀、社会责任、国际视野、学术抱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学术型创新人才。

求真实验班下设新农科求真实验班、新工科求真实验班和新文科求真实验班3个班级,共涵盖22个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学生入学2年(第四学期末),新农科求真实验班可在农学、智慧农业、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园艺、茶学7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新工科求真实验班可在环境科学与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制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10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新文科求真实验班可在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金融工程、工商管理、法学5个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住宿费按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2022年各专业参考学费如下:

1.农学、植物保护、智慧农业、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园艺(观赏园艺)、茶学、新农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

2.环境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家具设计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城乡规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粮油储检)、中药学生物制药、新工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

3.环境设计(园林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学费为10350元/生·学年。

4.生物技术、生态学、地理信息科学应用化学、应用统计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金融工程、法学、英语、城市管理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茶文化)、新文科求真实验班等专业,学费为5300元/生·学年。

5.风景园林、建筑学土木工程、工业设计专业,学费为6900元/生·学年。园林专业,学费为6325元/生·学年。会计学专业,学费为6095元/生·学年。林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保障型资助与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联动资助体系。通过经济资助、教育引导和关心关爱等导向政策,让每一位学生资助对象健康成长成才。

第二十三条学校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浙江农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网://zs.zafu.edu.cn/

学校网址:://.zafu.edu.cn/

招生网址:://zs.zafu.edu.cn/

0571-63730908,63737417(传真)

浙江农林大学招生网,浙江农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办电子邮箱:zlzsb@zafu.edu.cn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571-63742085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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