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所属类别 东南大学分数线2023本科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1-12 12:52:27
一、2022年东南大学招生章程
1、东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本科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创建于1902年,教学历史悠久,师资雄厚,共有35个院系、87个本科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东南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4、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5、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年班、艺术类、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6、第五条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第六条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授权,负责学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决策。
8、第七条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开展本科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9、(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10、(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11、(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12、(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13、(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14、(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15、(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16、(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17、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区招生宣传组。各地区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并协助招办完成所负责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18、第九条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9、第十条我校围绕培养领军人才的目标,创新“三制五化”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4100人。
20、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21、第十二条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22、第十三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
23、第十四条我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24、第十五条我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录取时我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5、第十六条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专业录取时,对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26、第十七条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 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27、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各省安排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28、第十九条我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为:在强基计划中作为面试的参考,在普通高考录取中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29、第二十条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30、第二十一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31、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32、第二十三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33、第二十四条我校承诺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积极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组织“爱从家开始”新生家访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被我校录取的国家贫困专项等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即可申请2000元、5000元的新生春雨助学金。
34、第二十五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咨询电话:4006910286,传真: 025-52090273。学校纪委监察处投诉电话:025-52090126。
35、第二十六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6、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37、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38、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有本科招生相关政策、规定自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二、2011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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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1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1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6300多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以“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而广受赞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竭力倡导,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建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
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的东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1、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我校现设有75个本科专业,主要依托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经过包括10名院士、30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500多名博导在内的2400多名教师的辛勤耕耘,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和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基础上,以二级学科口径为主,按照专业内核要求,精炼教学内容,追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构建专业主干课程(群);按照灵活专业适应的原则,构建专业方向课程,形成了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学校共有23个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0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6个实验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1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正在建设1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项改革荣获近两届国家教学成果奖。
2、注重教学改革,培养模式先进。充分利用我校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按照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以“加强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专业适应”的总体思路,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精炼课堂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活化自主研学,拓宽网络助学,强调学生获取运用知识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资源条件,多学习,多实践,提早进入科研活动,使学生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
3、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和选择空间。学生在教学计划的框架内,可根据自身的学习基础选择课程和学习进程,以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入学一年后,符合学校“转系、转专业类实施办法”的学生可按自己的志向提出转系、转专业类申请,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可转系或转专业类学习。实行大类招生和大类培养的专业,学生还可在专业分流时,根据分流方案在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择专业。学生修完专业规定的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必修学分后,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自主选择本学科的专业方向。允许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提前毕业,也允许延长学习年限、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分阶段完成本科学业。
4、致力培养卓越创新人才,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学校坚持因材施教,构建了由点到面、立体交叉的优秀生培养格局。成立了以杰出校友、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先生命名的“人才培养特区”吴健雄学院,学院面向大工科优秀学生选拔成立“高等理工实验班”,实行本研贯通培养;面向电子信息类、机械动力类优秀学生选拔成立强化班,实行“2 2”、个性化培养;学院践行“卓越化、个性化、国际化”育人理念,聘请国内外优秀师资,开展小班化和研究型教学,实行导师制和国际交流,学生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创新能力培养,为学生迈向更高发展平台打下坚实基础并提供有效支撑。学校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各专业3%学习优秀生的遴选培养;在院系组建面向优秀学生的教改试点班,在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等专业进行本硕一贯制优秀人才培养;东南大学是教育部、中国工程院联合实施工程教育改革实践的十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之一。2011年开始,在土木建筑类、电子信息类、机械动力类等专业领域,选择在产学研方面已经取得良好基础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施本、硕、博贯通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推进研发型、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工程人才培养;学校坚定不移地走国际化办学的强校道路,正致力于英文授课专业与课程建设,拓展与国际知名高校间的学生交流项目,全方位加快推进学生国际化培养。
1、学校全称:东南大学
学校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2、办学性质:公办重点本科
4、基本学制:四年、五年、七年
5、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东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东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分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学校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度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需达2B级或以上等级。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七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4)学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5)学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6)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7)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考生,须经我校考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8)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学校继续在相关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新生的专业将以高考成绩、预科学校的学习成绩、我校自命题测试的成绩为依据择优选择。招生专业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5分;其它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1-5分。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 ,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 ,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依照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的实际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投档。
7)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 我校本科招生网(://zsb.seu.edu.cn)
考生录取信息以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和其它特殊情况。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普通专业46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2)住宿费:600-1200元/生·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1)高考奖励:凡高考成绩达所在省份前20名者,奖励20000元/人(不再重复得奖,不限名额,下同);前50名者,奖励10000元/人。
2)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课程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获奖金额高,覆盖面广。
4、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进校后申请6000元/年额度的国家助学贷款。
2)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设立的奖、助学金。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30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适当岗位临时工作的酬金。
4)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可给予一定的补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5)学费减免: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根据政策减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6)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缓缴学费、住宿费,入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整个招生过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电话:025-52090271 传真:025-52090273
电邮: [email protected]网址:://zsb.seu.edu.cn
九、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东南大学分数线2023本科
1、2023年东南大学录取分数线为:文科类本科招生计划4200人,文史类:620分,理工类:640分,理科类本科招生计划3200人,理工类:670分,文史类:650分。
2、东南大学的学科设置非常齐全,涵盖了理学、工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和哲学等多个领域。学校拥有26个学院,包括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交通学院、建筑学院。
3、学校的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盐阜洋务大学堂”和创立于1906年的“南京学堂”,并于1921年合并为国立东南大学,是中国最早创建的九所国立大学之一。东南大学的学科设置非常齐全,涵盖了理学、工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医学和哲学等多个领域。
4、东大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全球范围内的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并积极推动国际学生交流与项目合作。学校还积极参与国际学术组织活动,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和论坛,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做出了贡献。
5、东大在工程学科方面具有优势和特色,尤其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领域。学校还着重培养信息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城市规划、航空航天、能源与环境等前沿学科领域的创新人才,取得了一系列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6、工程学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交通工程、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等。电子信息类专业,包括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
7、计算机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等。经济学类专业,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等。法学类专业:包括法学、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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