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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罚款标准 工商局罚款标准是多少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2-17 22:18:09

一、工商局行政执法主要有哪些法律法规

1、工商局行政执法的内容比较多。法律方面的有《公司法》、《商标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等。法规条例方面的有《商标法实施细则》、《广告管理条例》、《公司注册登记管理限定》、《公司登记名册限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限定》、《关于交纳商标注册费的通知》等。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常态化监督制度,保证各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是指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执法监督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手段,积极探索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各项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制机构是主管执法监督的工作部门,在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其有关机构应当依照其职责规定,做好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书面形式报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二、工商局罚款标准是多少

1、(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2)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3、(3)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4)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5、一般是根据违法违规的事项,和其严重程度来罚款,在相适应的法律条款里,有一定的罚款范围。如公司登记经营管理条例里有:企业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而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则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无证照经营管理办理例有: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6、要是你没有营业执照,那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7、(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8、(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9、(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10、(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11、(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12、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3、(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14、(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15、(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6、(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17、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8、(一)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19、(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20、(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21、(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2、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交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交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1修正)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3、(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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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5、(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6、(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第四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行为,应当加强监督,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第二章管辖第五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县(区)、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

8、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权限,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第八条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第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第十条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管辖。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移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报请共同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十二条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将案件移交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

10、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案件属重大、疑难案件,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办理的,可以报请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管辖。第十三条报请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管辖权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案件的管辖机关。第十四条跨行政区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共同的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做好协调工作。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积极配合异地办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案件。第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所查处的案件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当依法移送其他有关机关。

1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第三章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第一节立案第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第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十八条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同时附上相关材料(投诉材料、申诉材料、举报材料、上级机关交办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监督检查报告、已核查获取的证据等),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关于工商罚款标准,工商局罚款标准是多少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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