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研究生招生网?南昌航空大学招生条件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12-05 12:30:12
一、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电话
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电话:0791-83957505
南昌航空大学(Nanchang Hangkong University)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肇始于1952年创办的汉口航空工业学校,1953年改名为中南第一工业学校。1954年迁址南昌,1956年改名为南昌航空工业学校。1978年更名为南昌航空工业学院。
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更名为南昌航空大学。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截至2023年1月,学校拥有前湖、上海路、共青城等3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拥有教学、科研设备4.7万多台套,仪器设备总值约6.3亿元。
图书馆纸质馆藏资料224万册,中外文期刊343种,电子期刊22.95万种,电子图书273.1万册,中外文数字资源数据库60个,阅览位4570座,体育活动场地面积15.5万平方米。
设有17个专业学院,3个管理型学院,以及1个独立学院科技学院,开设70个本科专业;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6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2万余人,研究生39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
二、南昌航空大学招生条件
1、考生报考本专业必须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考试条件,若考生所在地省级统考涵盖本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科类的省级统考并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2、考生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艺术修养,报考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容姣好,牙齿整齐,笑容甜美,普通话标准,身材匀称,外露皮肤没有明显疤痕,身体健康。
报考地址:考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
1、网上注册时间:9月13日9:00至15日17:00。
2、网上上传证件资格材料、完善信息时间:9月13日9:00至16日17:00。
线上资格审核:9月15日至20日;线下资格审核:9月20日至26日。每日资格审核时间由各地自定。
4、填报志愿、网上缴费时间:9月15日至9月28日,每日6:00至22:00。
5、征集志愿填报时间:考生可于12月初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询。
1、江西省2023年成人高考采取网上报名,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资格审核的方式。分为网上注册,网上上传证件资格材料、网上完善信息,线上或线下资格审核,填报志愿、网上缴费四个阶段。
2、所有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以及报考“二元制”改革试点学校、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成人高考报名手续。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现场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现场报名时,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报名确认点审核通过,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就读江西省成人高校专科起点升本科层次专业。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三、2022年南昌航空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昌航空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3、本部校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4、办学层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6、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航空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设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委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学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成员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委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举报电话:0791-83863087。
第八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条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区、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第十一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按所在省(区、市)投档排序规则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相应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和体检达标,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当地省级招办有特殊要求除外)。
1、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合成分排序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合成分排序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合成分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7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30。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在江西省提前批单志愿的音乐学按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模唱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各省各批次专业省联考(统考)合格、按照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无投档排序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不分专业方向)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文化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者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按照相关省(区、市)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过线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江西考生须为理工科、湖南考生首选科目须选考物理,再选科目须选考化学,另一门选考科目不限;须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学校。在民航总局划定的分数线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国家、地方专项和苏区专项招生计划、新疆内地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江西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与母语为英语国家合作办学,有大量的英语类或英文授课专业课程,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学校在录取时一律以20分计算。飞行技术专业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第十八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学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新生入学与注册、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三条艺体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与校考或统考成绩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在校期间,凡发现入学资格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五条上述所有处分决定将报送给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八条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设立近800个勤工助学岗位和发放困难补助经费。
第二十九条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声明:本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各省(区、市)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联系单位:南昌航空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招生办公室:0791-83957505、83863927
学校网址:://.nch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zjw.nchu.j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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