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电话?四川专升本学校招生网址汇总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2-01 20:32:00
一、四川专升本学校招生网址汇总
【专升本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s://.87dh/xl/】四川专升本学校招生网址汇总如下表,四川统招专转本各招生院校招生网,公布的内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等,详情请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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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名单专升本招生网址吉利学院
://zs.guc.edu.cn/成都医学院
s://.cmc.edu.cn/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jwc.scujj.edu.cn/content_running/content_running_notice.html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jwc.sca.edu.cn/052/web/web/web/index
s://.sicnu.edu.cn/四川传媒学院
s://jwc.scmc.edu.cn/25895/四川警察学院
s://.scpolicec.edu.cn/index.htm四川省宜宾学院
s://zsw.yibinu.edu.cn/四川省内江师范学院
://zs.njtc.edu.cn/showmore_zs.php?actiontype=1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s://.cisisu.edu.cn/四川旅游学院
://.sctu.edu.cn/zs/四川音乐学院
://.sccm.cn/dz_zsc/list-166.html四川轻化工大学
s://zjc.suse.edu.cn/成都中医药大学
s://zs.cdutcm.edu.cn/#/Home成都大学
s://zhaosheng.cdu.edu.cn/川北医学院
s://admission.nsmc.edu.cn/乐山师范大学://zs.lsnu.edu.cn/西南科技大学s://zs.swust.edu.cn/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s://zs.tfswufe.edu.cn/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swjtuhc.university-hr.cn/西昌学院s://zszhpt.xcc.edu.cn/成都艺术职业大学s://.cdau.edu.cn/Article/Indexes?id=109成都体育学院s://zb.cdsu.edu.cn/成都师范学院s://.cdnu.edu.cn/成都东软学院://m.zs.nsu.edu.cn/html/成都文理学院://zs.cdcas/成都理工大学://.zs.cdut.edu.cn/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s://.cdutetc.cn/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cduestc.cn:8080/s.php/zhaosheng绵阳城市学院s://zs.mycc.edu.cn/绵阳师范学院s://zs.mycc.edu.cn/阿坝师范学院s://zs.abtu.edu.cn/西华师范大学://zs.cwnu.edu.cn/四川电影电视学院s://zjc.sfc.edu.cn/成都锦城学院://zs.scujcc.edu.cn/四川民族学院s://zjc.scun.edu.cn/以上“四川专升本学校招生网址汇总”内容由考生网根据四川各招生院校官网发布招生网址整理。如有变动,请以院校官网发布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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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成都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成都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英文译名为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4389。
第三条学校成立于1955年,1984年更名为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现有3个校区,具体为:
温江校区(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
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五条证书颁发: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违规违纪等问题。
第九条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人才培养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发布。
第十一条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认可各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投档时按生源省统一投档规则执行,没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生源省按考生专业成绩投档。其中在四川省招生时,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书法学、音乐学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类别本科省控线上30分(含特征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要求文化成绩达到体育类本科省控线上20分(含特征分)。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 数学 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九条进档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按以上原则调配录取到未满额的其它相应类别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生源省考生的录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考试成绩(艺术体育类考生还应含专业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缓减经济压力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录取期间学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录取数据,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对已经录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踪查询录取通知书寄投状态的EMS号。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生源省高招委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三、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一所民办独立学院,是国家国际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现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本科计划的1%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以及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1.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3.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动画、艺术与科技、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影视编导、游戏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报考我校休闲体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3)文化成绩认定:考生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类别同层次的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
(4)专业成绩认定:艺术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体育类专业使用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5)各省市艺体类的录取规则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1)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身高(净高):男生1.74-1.82米;女生1.63-1.72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佳、无扁平足;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色弱和斜视;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四川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色弱、色盲考生请慎重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不能报考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另外,根据就业实际,女生请慎重填报飞行器动力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飞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
9.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10.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毕业生按国家政策由学校推荐面向社会进行双向选择,学校将专门组织双选会,与我校有人才培养协议的众多知名企业将优先录用我校毕业生。
为了鼓励学生以学为主,全面成才,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学校学业奖学金(杰出学生奖学金、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等奖项。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提供一定勤工助学岗位。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部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咨询电话:028-87825027、87825028、87825029
学校网址:://.cduestc.cn/
3.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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