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的会计学怎么样(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25 20:09:15
一、四川: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民族专项计划;全国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港澳台侨招生。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将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录取额满,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按照各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单独的院校代号(投档单位)招生。在学校投放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对于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认可所有在该省(区、市)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可按录取规则调剂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学校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是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西南财经大学和美国特拉华大学。该学院三个招生专业均适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学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计算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金融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和经济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的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二十条学校与电子科技大学联合举办“金融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新财经 新工科”跨校跨学科教育模式,开设金融学(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专业。采用“1 1 1 1”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在学籍所在学校学习,第二学年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学习,第三学年集中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双方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授课。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上注明西南财经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保障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 s://zb.swufe.edu.cn/info/1007/2032.htm,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9,87092900,传真:(028)87092912。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第二十九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西南财经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南财经大学。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民族专项计划;全国联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生等港澳台侨招生。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招生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下设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有关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拟定学校招生章程,报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5.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并向社会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
6.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将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确定专业的成绩依据。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生源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予以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录取额满,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按照各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录取时,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单独的院校代号(投档单位)招生。在学校投放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的省(区、市),对于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认可所有在该省(区、市)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相关要求和条件,可按录取规则调剂录取。会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和国际商务三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学校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是教育部2019年批准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双方为西南财经大学和美国特拉华大学。该机构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数学及物流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适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录取规则。入学后符合转专业条件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院内转专业,转入专业必须是在读人数小于教育部批准的最大办学规模的专业,且转入后该专业人数不得超过最大办学规模。
第十九条学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计算机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金融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和经济学(经管国际化创新实验班)的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统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第二十条学校与电子科技大学联合举办“金融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新财经 新工科”跨校跨学科教育模式,开设金融学(智能金融与区块链金融)专业。采用“1 1 1 1”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在学籍所在学校学习,第二学年集中在电子科技大学学习,第三学年集中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第四学年回学籍所在学校学习。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双方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授课。符合两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上注明西南财经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定的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类招生录取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费用。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关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87092899,87092900,传真:(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7092833。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西南财经大学专业有哪些专业介绍
1、西南财经大学是国内著名的财经院校,也是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以德治人,以知识教人,以创新引领人才培养”。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一流,学生可以在这里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
2、西南财经大学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保险学经济学2市场营销管理学3电子商务管理学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5财政学类经济学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学7物流管理管理学8行政管理管理学9计算机类工学10审计学管理学11精算学经济学12外国语言文学类文学13金融数学经济学14财务管理管理学15金融科技经济学16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学17会计学管理学18金融学类经济学19金融数学经济学20会计学管理学西南财经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介绍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组织发展最宝贵的资源,是具有高成长特性、社会需求广泛、竞争优势显著的本科专业。
3、围绕新财经,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学科和经济金融相融合,全面提升学生专业能力和领导力,重点培养大中型企业、金融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经理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系统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4、 1995年正式开始招生本科学生。2006年人力资源管理学课程获批国家精品课程。2010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一批毕业于海内外著名高校的师资队伍、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研究基地和仿真实验室。开办“人力资源管理与领导力实验班”,通过导师制、科研训练计划、国内外交换计划、行业菁英计划等,培养学术潜质高、领导能力强、适应新经济发展的创新型人才。经过长期发展,依托学校世界一流经济与管理学科群,形成了“面向新财经、服务国家重要行业高端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培养特色。
5、经济学原理(全英文)、劳动经济学(双语)、管理学原理、心理学、组织行为学(双语)、人力资源管理学、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与职业生涯管理、领导力与文化管理、管理沟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6、西南财经大学物流管理介绍培养目标
7、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现代物流与供应链领域所需的综合素质,强调既具备运营管理理论素养,又掌握商务分析技术与工具的复合型能力。重点培养培养学生的实践分析技能,学习如何利用量化模型进行数据驱动的分析,从而解决管理问题并优化商业决策。
8、本专业是建立在我校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平台上,为满足现代商业企业向供应链和数字化转型的人才需求,打造的具有新财经背景和数据科学特色的专业。本专业通过以“数据科学”为引领的院内专业协同发展,侧重建模与决策的能力塑造,构建“数据科学 特色方向”的新模式培养学生“运营管理与商务分析方向”的复合能力。
9、服务与运营管理、运营与供应链、数据分析和质量控制、商业流程分析、项目管理咨询、商务分析基础、商法和社会问题、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数理统计、概率论、现代物流学、战略管理等。
10、西南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介绍培养目标
11、本专业致力于经济管理和信息技术交叉学科的创新与发展,培养既具有现代管理学理论素养,又掌握信息科学理论与技术,具备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咨询、管理,以及对海量金融信息处理与分析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12、本专业为学院开办的第一个专业,现为四川省特色专业,依托金融智能与金融工程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和中国区块链研究中心,以大数据和金融智能为特色,培养既具有现代管理学素养,又掌握信息科学理论与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优秀学生可参加eBEREA本科生交换项目,在欧洲五所优秀高校学习一年。
13、经济学原理、管理学原理、货币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EE)、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数据仓库与商务智能、数据挖掘、金融智能、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分析与设计、数据分析(Python)、项目管理、计算机网络、现代科技与人工智能、移动技术开发与创业。
14、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