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金调整最新消息(2021年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25 20:05:33
一、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调整办法:(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法律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二、调整办法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 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二、北京市退休人员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21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照退休人员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021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照退休人员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841元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仅限于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
例如:赵大爷,64岁、缴费年限37年,基本养老金为5790元/月。按照对应标准,应上调2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5810元。但2020年12月养老金低于5786元的人员上涨55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5841元(5786 55),高过赵大爷的5810元,所以再对赵大爷提高31元,使他达到5841元。在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中,赵大爷实际每月增长51元。
2021年调整,赵大爷每月共增加212元,调整之后基本养老金为6002元/月。
三、2021年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本市第29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第6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1)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2021年继续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余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照退休人员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为基准线划分两档,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后低于5841元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仅限于调整前月养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3)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针对退休时间早、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2021年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在此基础上,继续对65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4)两种特殊的调整方式一是继续单列调整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企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调整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合计将普遍增加395至425元/月。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基本养老金和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和调整标准进行调整,并于6月底前发放到位。
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要求,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自2021年8月1日起,本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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