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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会计从业?安徽会计从业资格换证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3-11-18

一、安徽会计继续教育网官网入口地址

1、安徽会计继续教育网官网入口地址: ://jxjyxuexi.chinaacc/anhui/sheng2019/

2、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3、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4、第二条安徽省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

安徽会计从业?安徽会计从业资格换证

5、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6、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7、(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8、(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树立诚信理念、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全面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9、(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统筹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教育,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配合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10、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1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12、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3、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4、第七条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15、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市、县(区)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第八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7、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18、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我省继续教育科目内容进行指导。

19、第九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20、(一)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1、(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22、(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23、(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24、第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5、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26、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7、第十二条参加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28、(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或录取通知为准;

29、(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会议结束时间为准;

30、(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专业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则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31、(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结项文件的签发日期为准,无正式文件的,以课题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报刊上发表时间为准,既无文件又没公开发表的课题不得折算学分;

32、(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33、(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

34、(七)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50分钟算1学时;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50分钟算1学时;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50分钟算1学时。以上学时折算学分时,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学时折算2个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每学时折算3个学分;

35、(八)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参照上述学分计量标准执行。

36、第十三条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37、用人单位应当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38、省财政厅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进行登记,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39、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40、(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41、(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符合条件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42、(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财政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43、第十四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44、(一)具备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

45、(二)拥有与承担继续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46、(三)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47、(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继续教育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48、(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9、第十五条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师资情况等),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督。面授机构还应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应每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当年上线课程名称、学时、授课教师等事项,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50、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51、第十六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52、第十七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53、第十八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54、(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55、(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

56、(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

57、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58、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59、第二十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60、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61、第二十一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62、第二十二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会计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承担下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参考。

63、第二十三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发生本办法第十八条行为,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4、第二十四条市级财政部门可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65、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财政厅2016年4月20日修订的《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同时废止。

二、请问如何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安徽省的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地自行编制教材及安排考试时间的政策,考试大多涉及《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与实务》(或为《会计实务》与《会计基础知识》)、《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通过后可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3、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4、(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5、(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6、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

7、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和程序在当地财政网站、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并保留足够的公告期。

8、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报名现场应当配备具有直接读取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存储信息功能的设备、采集考生影像的设备和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的设备等,增强考生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加强对考生信息的审核程序,有效杜绝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9、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在网上报名页面上告知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具备网上申请、图片数据上传、网上审核、在线支付、准考证下载打印等功能。同时,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审核程序,采取现场复核考生身份信息、现场采集考生指纹信息、现场核对考生影像等有效方式核实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杜绝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

三、安徽会计从业资格换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至日期前6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换证手续。

3.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需要同时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印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证书复印件;

4.换证时同时办理信息变更的,需要提供所变更信息的相关资料原件。信息变更的(发生跨县市区调转的)具体资料要求,参照“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办理指南”中的资料要求;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和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持上述资料,直接到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的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②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要什么资料

换证一般是不要钱得,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您可以具体问一下当地财政局,建议您参考一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流程。

2、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会计证应于2019年7月1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1、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有效会计证并已到换证时间。

2、持证人员按时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继续教育要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

1、更新信息。持证人员登陆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ljkjw.gov.cn)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以及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证,到市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2、等级变更。持证人员按照《佳木斯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的通知》(佳财会发〔2012〕3号)规定办理等级确认或等级变更。

3、填写并打印换证登记表。持证人员登录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看个人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点击“数据采集”菜单,选择变更的信息项修改信息;上传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预约时间并进行现场确认,一旦保存成功不可修改,届时未到现场确认须重新选择预约。(未到换证时间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不全,解决办法是按提示时间办理换证或联系继续教育部门补全继续教育)。预约成功后,提示下载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并本人签字;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携带变更信息表和换证有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持证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有效会计证原件、填写准确完整的《省会计证定期换证登记表》、2张一寸白底近期彩照、持有旧版会计证的高级会计师应同时带《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到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换证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审核换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持证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证“换证记录”页注明换证时间及有效截止日期,并加盖会计从业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1、第一次换发新版会计证时,旧版会计证和高级会计师持有的《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收缴并按规定销毁。

2、在应换证期间内,持证人员需要办理会计证转籍手续的,应在办理换证手续后方能办理调转。

3、会计证丢失或毁损应办理补办手续。如在应办理换证期间内丢失或毁损的,持证人员应持补办证书有关材料和换证有关材料,合并办理换证手续。

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在证书有效期至日期前6个月内向原证书管理机构(证书最后一次签发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换证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有效期至日期6个月,逾期不办理换证手续的,将作为无效证书,无法在网站上查询到信息。

1、填写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定期换证登记表”

4、《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单位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已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提供)

换证时要求完成截止上年度止所有继续教育学时,其中10月1日以后申请换证的,还需要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④安徽会计证代理换证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安徽省会计人员换证工作的公告》的规定:

(一)登录安徽会计网(aj.gov.cn)点击进入“换发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证书申请须知”。

(二)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三)有效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奖励信息等内容。

(四)对有工作单位的换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

(五)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换发证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公告上没有明确说明,不过换证这些一般要通过印制、修改信息,通常都不能现场立刻拿到。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贯彻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根据《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6〕551号)规定,定于2016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按属地原则陆续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即将到期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有效期情况可访问安徽会计网(aj.gov.cn),登录“人员信息变更、调转登记”栏目进行查询。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手续。

(一)登录安徽会计网(aj.gov.cn)点击进入“换发证书申请”模块,仔细阅读“换发证书申请须知”。

(二)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三)有效申请人应在网上如实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奖励信息等内容。

(四)对有工作单位的换证人员,在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填写单位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对无工作单位的办证人员在打印表上直接签名即可。

(五)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对符合规定的,给予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换证人员到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换发证书,请携带以下资料:

(一)《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情况的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换证人员,应补学继续教育,方可参加换证,继续教育年度追溯至2011年(含)。

证书换发是会计管理机构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时间跨度长、审核任务重,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对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原因及注意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广大换证人员要认真填写基础信息并准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便于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办理。

⑥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已有3年没参加继续教育怎么办

补办,我帮别人办过补5年的,是网上的就行,在qq谈吧

⑦安徽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什么时候截止是不是必须要换

你可以看看你的会计证是什么时候颁发的

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您可以具体问一下当地财政局,建议您参考一下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流程。

2、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会计证应于2019年7月1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1、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有效会计证并已到换证时间。

2、持证人员按时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继续教育要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

1、更新信息。持证人员登陆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ljkjw.gov.cn)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以及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证,到市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2、等级变更。持证人员按照《佳木斯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的通知》(佳财会发〔2012〕3号)规定办理等级确认或等级变更。

3、填写并打印换证登记表。持证人员登录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看个人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点击“数据采集”菜单,选择变更的信息项修改信息;上传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预约时间并进行现场确认,一旦保存成功不可修改,届时未到现场确认须重新选择预约。(未到换证时间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不全,解决办法是按提示时间办理换证或联系继续教育部门补全继续教育)。预约成功后,提示下载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并本人签字;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携带变更信息表和换证有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持证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有效会计证原件、填写准确完整的《省会计证定期换证登记表》、2张一寸白底近期彩照、持有旧版会计证的高级会计师应同时带《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到佳木斯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换证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审核换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持证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证“换证记录”页注明换证时间及有效截止日期,并加盖会计从业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1、第一次换发新版会计证时,旧版会计证和高级会计师持有的《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收缴并按规定销毁。

2、在应换证期间内,持证人员需要办理会计证转籍手续的,应在办理换证手续后方能办理调转。

3、会计证丢失或毁损应办理补办手续。如在应办理换证期间内丢失或毁损的,持证人员应持补办证书有关材料和换证有关材料,合并办理换证手续。

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⑨会计从业资格证是不是需要换证,具体程序怎么处理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以岳阳市为例,换证流程如下:

1、持证人员应当在证书到期日前6个月内,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选择“换证”提交;

2、携带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本人彩色证件照一张,向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更换;

3、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并留存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证书原件。

(9)安徽会计从业资格换证扩展阅读

1、持证人员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及时申请更换。持证人员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选择“毁损换证”提交;

2、持证人员携带毁损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申请、一寸本人彩色证件照一张,向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更换;

3、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并留存持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损毁证书原件、本人申请。

关于安徽会计从业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2023-12-10 18: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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