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综合教务系统(河北大学教务处电话)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0 20:06:46
一、河北大学校长是很什么级别的干部各学院院长呢教务处呢
1、河北大学校长正厅级干部,各学院院长为正处级,教务处为正处级。
2、中国大陆的高校全部是厅局级单位(不含军校)。本科高校一般为正厅级,专科院校为副厅级。其中31所知名高校的校长和党委书记为副部级干部,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任命,归中央组织部管理,俗称副部级高校。
3、河北大学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并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部局省合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联盟成员,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不属于31所知名高校,因此,河北大学校长正厅级干部,各学院院长为正处级,教务处为正处级。
4、副部级高校,其行政级别仍为正厅局级,只有校长和党委书记是副部级。副校长的行政级别与其他高校一样,为副厅局级,其他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也是一样的。例如河南师范大学和安阳师范学院以及安阳工学院都是省属高校,就属于厅级,而大部分大专院校是就属于副厅局级。
5、2017年,山东启动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改革试点。试点院校改革后,二级学院及领导人员不再保留行政级别。
6、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河北大学
7、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校行政级别
二、河北大学四六级缺考会怎么样
1、河北大学四六级缺考成绩为0分,还会限制下一次考试报名。
2、如确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须由本人写出请假条,注明姓名、学号、班级和请假事由,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汇总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留存。无故缺考且无请假手续考生将限制以后报考资格。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考生四级成绩出现0分有两种情况:第一是考生四级成绩总分低于220分;第二就是缺考或被认定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行为。
三、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311-87115207、0311-87115208,该校联系地址为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邮编为050061、联系邮箱为helcedu@126。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与共和国同龄,具有辉煌的办学历史,是河北省法学教育的发源地,为河北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学院前身是河北省建设学院,成立于1949年7月,适应全国解放后对经济、建设、法律等人才需要而建,首任院长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主席杨秀峰同志兼任。1954年4月,改建为河北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1月,改建为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承担全省法律专业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和政法系统在职干部岗位培训。1998年4月,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在学院建立了河北律师学院,定期对执业律师进行培训。2001年4月,改建为全国首家法律高职院校——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并保留“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职能,继续承担成人大专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任务。2004年4月,河北林业学校整建制并入学院。学院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占地面积1229亩,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学府路41号。
学院以“良法善治,尚法高行”为校训,厚植“尚法、精业、博知、笃行”的校风,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能过硬、职业迁移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多次被主管部门授予“河北省成人高等学校评估优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A级院校”等称号。2004年,学院在首轮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评为“优秀”等级。2010年,学院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2011年,学院通过了河北省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学院被确定为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在2017年中期调整中综合排序名列第二。2017年,学院被认定为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院设有法律系、法学系、国际法商系、计算机系、管理系、建设工程系、财经管理系、国际交流系、会计系、继续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基础教学部、体育部等13个教学机构,全日制在校生1.3万余人。招生专业50个,覆盖法律、公安、文化教育、公共事业、财经、电子信息、土建、农林牧渔、资源开发与测绘、旅游、艺术设计传媒、交通运输等12个专业大类。现有法律事务、司法助理、法律文秘省级示范专业3个,国家教指委、省级精品课程13门,院级优质核心课程58门。法律事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三维动画设计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等3个专业被确定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文秘专业教学资源库被列为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建设项目,会计电算化、应用写作、现代礼仪等3门课程被列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备选建设项目。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园林技术和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学院建有校内专业实验实训室96个、校外实训基地145个,职业技能鉴定站(所)3个,鉴定(培训)工种10余个。法律服务中心、文化素养培训中心、园林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新商科产学研协同发展中心等实训基地,集教学、培训、职业资格考试与技能鉴定、社会服务与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真实工作与社会服务于一体。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24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比38.17%,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比68.89%,双师型教师占比74.61%。多位教师分别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省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省政府法律顾问、省高职专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多名教师获得全国模范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管优秀专家、省中青年法学家、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等称号和荣誉。
学院坚持,坚持“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育学生成人”的宗旨,深入推进立德树人工程,同步推进“育德”与“增智”,同步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职业技能、健全人格与精神涵养,培养培训了大批政法业务骨干和各类人才。累计培训政法干警7万余人次,轮训执业律师8千余人次,培养大专层次学历生8.4万多人。先后与中国政法大学、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地质大学等本科院校联合举办法学专升本、专接本教育,培养本科生4千余人。
学院是河北省法学理论研究阵地,依托学院建立的省法学会民商法学、刑法学和诉讼法学研究会,在省法学界、法律界享有盛誉,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领域居于领先地位。学院主办的《河北法学》杂志,创刊30多年来,刊发了大量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在法学界享有较高的声誉,连续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中文核心期刊”。学院成立了全国首家高校研究中心。学院近年来公开发表论文2397篇,出版著作、教材174部,市级以上立项课题702项,获市级以上科研奖励272项。
学院图书馆拥有丰富、系统的馆藏文献资源。2016年馆舍整体改造提升,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办馆条件和阅览环境全面改善。目前馆藏图书102万册,年订购中文期刊851种,外文期刊46种,电子图书存储量68375GB(2463625册),电子专业期刊35414种。
四、河北大学教务处电话
河北大学教务处|电话:0312-5079473|传真:0312-5012995|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文苑楼二楼)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省属重点
综合性大学,1960年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迁至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1960年、
1962年、1978年、1994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四次决定对河北大学进行重点建设。
1996年,河北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决定对河北大学比照“211工程”院校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重点建设。2002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重点支持河北大学建设的通知》,决
定与河北省人民政府一起共同重点支持河北大学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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