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艺考分数线,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29 19:26:35
一、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浙江外国语学院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国标码和全称:14275、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外国语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邮编:310023)。
第九条学校设立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全日制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生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浙江、安徽、山东、江苏、福建、江西、山西、甘肃、广西、河北、河南、四川、贵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对有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对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时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有选考科目要求省份的考生)。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英语类及全英教学类专业只招收高考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
第二十条凡报考本科英语(师范、非师范)、商务英语、翻译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凡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教学)、旅游管理(全英教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做出适当微调。
第二十一条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和西班牙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考生的招生录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免试招收台湾生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2020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三十二条学生住宿费根据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按有关规定,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奖学金等。
第三十四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绿色通道”,根据国家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联系部门: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网址:://zs.zisu.edu.cn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浙江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二、浙江外国语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
2022年浙江外国语学院录取分数线如下:
1、山东考生上浙江外国语学院最低分是544分,位次是69296;
2、河南考生上浙江外国语学院文科最低分是558分,位次是22987;
3、河南考生上浙江外国语学院理科最低分是515分,位次是121053;
4、广西考生上浙江外国语学院文科最低分是527分,位次是10789;
5、广西考生上浙江外国语学院理科最低分是458分,位次是60163。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三、报考浙江外国语学院条件有哪些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中旬,以各市招办规定的时间为准)。
考生通过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zjzs.net),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实事求是、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
志愿确认:考试结束后,一般在当年11月下旬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在线确认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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