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移民 移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0 19:57:29
一、移民需要哪些条件
目前是新西兰最容易,对移民的要求不高,门槛低,价钱便宜。
而且新西兰目前只有200万左右国民,竞争少比较好找工作。
申请人须有至少八十万加元(1加元约合人民币5.5元)净资产;
申请人须证明这些资产是通过自己的商业努力所得;
申请人有拥有过,控制过或管理过企业的经验;
申请人有一个相当成功的生意并至少在4年内的两年内有30万澳元(180万人民币)的年营业额
申请人对此生意的所有权不少于10%
此生意创造出可观的净资产和个人资产不少于25万澳元并且申请人在拿到163签证后两年内将25万澳元投入澳大利亚
申请人持续性的参与生意的经营和管理
申请人许诺在澳洲将继续拥有对生意的所有权和参与生意的经营和管理
申请人没有不合法的商业活动记录及历史
申请人年龄在55岁以下无需艺术表演或作品获得过百万以上商业收入
一、申请人须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在科学、艺术、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
并非要求诺贝尔或奥斯卡等奖项,只要满足移民局规定的10条申请条件中的至少三条即可:
5、在所在领域,做出过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刊物期刊等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工作机构、专业组织担任主要领导
9、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等的销售量证明
每个国家都有他不同的要求,比如美国要求是,
a、EB1杰出人才移民各领域具有特殊能力者、杰出教授和专家、跨国公司经理和业务主管 b、EB2专业人才移民高学历并具有突出能力、具有符合美国国家利益豁免条件者
c、EB3专业雇员移民专业技术工、技术工、非技术工
d、EB4特别人才移民国际组织退休雇员、宗教界领袖级人物
e、EB5商业投资移民投资50万或100万美金并创造10个就业岗位
a、FB0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以及成年美国公民的父母亲
b、FB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子女
c、FB2A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d、FB2B美国绿卡持有者的成年未婚子女
FB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e、FB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从1994年10月1日起每年签发55,000张移民签证给那些美国移民局长认为根据各项移民法规其以往的移民率偏低的国家的国民。此类移民每年一次由美国国务卿在指定日期内呈交申请书的申请人中随意抽出。申请人一定要有中学教育程度或两年近期的熟练工作经验。
三、中国移民条件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2、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规定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5、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6、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7、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第八条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文章分享结束,海外移民和移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