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移民,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4-01-31 19:48:17
一、美国EB5投资移民的概念是什么
1、EB-5方案是美国国会制定,以美国境内商业项目为载体来实施,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和增加就业为目的的投资移民方案。美国EB-5投资移民方案实际分为两个投资类别,一种是投资100万美元到非指定地区,该方案于1990年由美国国会推出;另一种是投资50万美元到区域中心地区,该方案相当于前一种方案的降级版,于1992年10月推出。
2、一、EB-5区域中心试点方案的流程是什么?
3、第一步:区域中心向移民局递交I-924表申请成立区域中心;
4、第二步:投资者选择附属于区域中心的商业项目进行投资,向移民局递交1-526表;
5、第三步:在获得有条件绿卡满两年时的前90天向移民局递交I-829表,解除条款获得无条件绿卡。
6、区域中心是一个公共或私人实体,其所从事的活动必须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地区生产力、增加就业机
7、会和增加国内资本投资,区域中心的设立必须得到移民局批准。移民局对区域中心有如下限定:区域中心必须在指定就业地区,且失业率是平均失业率的150%的
8、美国移民局设立区域中心EB-5投资移民项目,其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就业。从另一方面看,EB-5申请人投资在高失业地区,
9、这些地区的就业冲动会比其它地区更为强烈,且工资成本会比其它地方更低,这对投资者在满足创造10个就业岗位要求并成功申请I-829无条件绿卡更具有保
10、三、EB-5区域中心试点方案与EB-5基本方案有什么不同?
11、EB-5区域中心试点方案要求的投资额只有50万美元,投资者要将这笔款项投资到区域中心附属
12、的商业项目中,在获得有条件绿卡后两年内达到直接或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的要求(因区域中心运营引起的相关产业链上的就业都算为间接就业),就可以解除
13、条款,成为无条件绿卡持有人。EB-5基本方案投资额是100万美元,不要求投资到区域中心,投资者在获得有条件绿卡后两年内直接创造10个就业岗位,就
14、可以解除条款,成为无条件绿卡持有人。
15、四、区域中心有效期吗,还是永久存在?
16、如果移民局鉴定区域中心项目不再为促进经济、增加就业做出贡献,移民局将会终止该区域中心称号。一旦区域中心的称号被终止,那么,基于该地区商业项目的I-526和I-829申请也将不再是一个符合移民局要求的申请,拒签就会成为必然结果。
17、鉴于上述原因,投资者在选择商业项目时,一定要确定项目所属的区域中心是否已获美国移民局批准,且是否尚处于有效期内。同
18、时,目前市场上还有另一种状况:有些区域中心已递交美国移民局但尚未获得移民局批准,其所属的商业项目就开始在中国融资。鉴于以上原因,投资者也是要擦亮
19、区域中心称号并不意味在该区运作的商业项目会得到政府担保支持。相反,如果投资者选择的是毫无
20、风险的项目或者没有达到就业要求,在递交解除条款申请有可能被拒。美国移民局白纸黑字写明不担保任何资金安全和绿卡保障,这和其他国家没有什么区别,毕竟
21、投资肯定会有风险,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移民局将球踢给了投资者,向投资者表明:没有风险,就没有绿卡;想要绿卡,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22、美国投资移民属于商业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投资人选择的EB5项目经营好坏直接影响到移民的成败,甚至是投资本金的收回。面对众多的EB5项目,申请人应如何选择和把控风险呢?
23、美国EB5项目分为“借款项目”和“投资项目”,从风险控制角度考虑优先选择“借款项目”。“投资项目”收益固然吸引人,但是与风险并存;选择“借款项目”,则是放弃部分收益同时把控风险。
24、资人应考虑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担保,具体来讲就是企业财务状况是否稳健,是“在营项目”还是“全新项目”。投资人应优先选择经营多年有前期财
25、务数据的企业,财务数据可为后续经营走势提供参考;“全新项目”是以其商业计划中的预期数据为参考指标的,风险较大。参考企业前期财务数据时,投资人应重
26、点关注企业净资产、营业额、收益、现金流等财务指标,稳健的数据是控制风险的关键,是考核借款方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有国际信用评级的大型企业往往因其强
27、大的自身财务能力而提供“自我担保”,部分相对小型的企业则由母公司提供“担保或连带担保”,这时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应一并加以考虑。企业在债务偿还顺序上
28、如提供“第一顺位偿还保证”或“与银行享有同等第一顺位偿还保证”则该项目借款更有保障性。
29、最后,投资人也应关注基金发起人的资历。优先考虑那些进入市场时间长,在多个EB5项目中但任过发起人的基金机构。
二、什么是EB5直接投资移民
EB-5投资移民简介EB-5类美国投资移民,是美国一项专门鼓励外国投资者而设的投资移民项目。
EB-5项目的投资者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②在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投资50万美元并至少雇请10位雇员;③在经政府批准的特定区域投资50万美元,即可通过投资形成一个经济主体(根据美国相关政策,EB-5项目把这样的经济主体称为"地区中心"),经济主体既可以是私营主体也可以是公共事业单位。通过这个项目,投入经济主体所积累的资金,将被引入特定的美国地区。
一般而言,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可在资料备齐送件后的二至六个月,即可获知其申请是否被美国移民局批准,并于六至八个月内获发有条件的移民签证(有条件限制绿卡),而投资者在相关规限的五年投资期过后,只需通过美国移民局审批允许,即可获得无条件绿卡,同时投资者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可以取得永久居留权。目前美国政府每年授予EB-5签证的名额有10000个,其中有5000个名额保留给选择投资于"地区中心"内的投资人。
此外,美国对于EB-5申请人的条件规定也相对宽松,没有学历、语言、年龄和商业背景的要求,只需证明其投资资金为合法所得(包括个人积累所得、遗赠、继承等多种方式).
编辑本段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年满 21岁
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申请人拥有一百万/五十万(特区移民方案)美金的证明,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申请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此投资可直接/间接(特区移民方案)创造十个工作机会
6、投资资金来源之说明,须证明投资款是取自正当来源,此可包括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7、主申请人前五年之所得税单(英文版本)
编辑本段申请步骤美国EB5项目对申请人有以下要求:投资100万美元;但如果是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则需要50万美元。投资期限为五年,投资期满后返还投资款。
要求申请人必须年满21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不要求申请人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语言能力;申请人的资产不一定由申请人本身能力累积所得,赠与、继承等方式都可。
据悉,无论是哪个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只要是通过美国EB-5法令获取的移民签证,都必须遵循EB-5的法律条文。
1.申请人选定区域中心投资项目,并将投资款汇入项目指定的监管银行;
3.I526批准,转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
4.国家签证中心通知缴纳签证费,填写DS230表格,转广州领事馆;
6.全家登陆美国获取有条件绿卡;
7.登陆之日起21个月提交I829申请,获取无条件绿卡。介于目前申请人数骤增,从提交申请至可以获得移民签证大致需要1年至1年半时间。
通过EB-5投资所获得的首先是一个为期2年的条件式绿卡。两年期满只要投资款没有撤回,创造了相应的就业,即可转为无条件绿卡。条件式绿卡与无条件绿卡主要是卡面有效期的区别,在享受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完全一致,包括子女教育、在美投资生活、医疗养老等。
编辑本段投资移民方法[2]正常途径EB5投资移民方式之一:投资买断现有的企业。法律规定这个现有企业必须是在1990年11月29日后成立的。
投资者必须重新组建或改建这个现有的企业,使其成为一个新企业。如果只是更换了企业业主,改变了商业地点的一些外观装饰,或采取了新的市场策略是不足以证明投资者把现有企业改建成了一个新企业的。
但移民法里也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样程度的改组或重建是可被接受的,因此尺度把握要有经验。有一点却是明确的,那就是要新雇满十个全职工人。
美国投资移民方式之二:创立一个完全新的商业企业。且必须符合招满10个美国工人及投资额达到100万美元的条件。这是移民最直接最清楚的投资方式。
美国移民投资方式之三:扩建现有的企业。这样的现有企业也必须是在1990年11月29日之后建立的。
申请投资移民的投资者要按法律规定把企业扩建到一定规模。具体来说,就是要把企业的净资产增值40%或把企业人员人数增加40%。不过,新雇佣10个全职美国工人的要求依然要达到。
另外,申请投资移民的申请人还可用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这种方式是美国用来鼓励投资者投资一些有问题的企业的。
即投资移民申请人可以投资一些亏损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已经存在了两年,符合美国投资移民的要求,且在投资移民申请前的一年至两年的时间内,企业的净亏损相当于20%的企业净资产。
申请投资移民的投资者若投资这样的企业,要求必须在至少两年的时间里,把现有的雇佣人数控制在申请投资移民美国前的水平。当然,以这种方式做投资移民就不需要做到雇满10个人的要求了。
编辑本段投资风险与加拿大投资移民的被动投资性质不同,美国投资移民EB-5项目的资金是主动投资性质,所以其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应注意规避:
第一、看推介方的项目是否有政府直接投资。不少项目方在推出一个投资项目时都会打出“有政府背景”的招牌,但是,所有投资移民项目都是得到政府批准和支持的,不过美国政府不会为任何一个项目提供担保。所有项目都是由项目运作公司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所以,是否“有政府背景”毫无意义,关键要看“是否有政府直接投入”,比如政府是否提供了低息贷款、免息发展基金或是直接投资。政府直接投入的项目有三个优势:1、政府肯直接投资,说明项目很重要,倒闭的可能小;2、政府一般只会投资给经营能力强、信誉度好的公司来运作项目,因此降低了经营风险;3、政府投资的项目,政府会在某种程度上予以监管,从而降低经营方5年后故意制作资金漏洞而逃避返还投资的风险。
第二、看项目是否已经开始运营。投资移民是需要满足雇佣要求的。至今的很多项目除了政府的批准文件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没有前期投入,项目单位本身并不出钱,投资金额100%来自投资移民,完全可以用中文里的“空手套白狼”来形容。如果前期的投资者钱先投进去,后面没有人跟进,项目是无法按时开工的。这样的项目不但无法实施绿卡转正,更无法偿还本金。
第三、看其他融资方的反应。投资移民项目除了公司自己出资、政府出资和移民申请人投资以外,一般还有部分银行融资。如果项目能经得起银行审核,获得申请贷款的资格,也能间接证明项目的低风险。
第四、选择实力雄厚及规模较大的项目公司,要看它以往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度等,你不能指望一个根本没有经济实力,甚至负债累累的公司去保住你的投资,更别提为你去赚钱。
第五、要看项目本身是否有稳健的收益率,是否有潜力和发展全图。
比如以出售不动产最终获利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商进行某种形式的买卖来退出合伙企业制的股份。当这个项目经营业绩不佳时,如何转让股份,会有什么样的人来购买。
第六、一定要审查项目计划是否成熟,看它的利润点在哪里,是否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益。该项目至少能有能力获取足够的收入以保持收支平衡。绝不要选择只有支出,而很少或没有进账的公益性项目。否则,2年后你既达不到完成移民的雇佣条件,5年后也拿不回你的投资,因为你的投资都被拿去盖楼或者发工资了,还不一定够。2008年费城会议中心扩建项目,147名投资者的投资集体被拒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该中心董事会对于拒绝接受这些投资的解释是,为避免触及现有的移民政策。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根本不可能达到投资移民的标准。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明白,如果接受这147名投资者的投资,就意味着要直接或间接创造1470个就业机会,一个扩建的政府大楼怎么可能做到?一个政府扩建的会议中心靠什么赚钱?分明是一个只有开销没有进账的项目,难道5年后把政府的会议中心大楼卖掉还你的投资款?147名投资者的投资被拒,绝不是舆论所认为的不幸;恰恰相反,而是某些有良知的美国人使投资者幸免遇难。该中心如果接受投资,147名投资者只可能有一个下场,那就是2年以后既拿不到绿卡;5年以后也收不回投资。可笑的是,147名中国投资者,由于别人的良知而幸免遇难却因而愤愤不平!真是人家不坑你,你心里还很难受!
第七、看项目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属于EB-5地区中心项目。如果选定的地区是农村或高失业率目标地区,则应首先获得有关政府文件或证明。其它因素还有诸如要看还款顺序、看基金公司是否为所投项目买保险,保险项目中是不是有涵盖了不可抗力的特别保险,等等。
三、美国EB5投资移民的办理流程
2.原始材料收集:客户经理访谈、收集原始材料、确定移民申请材料清单;
4.递交移民申请(I-526申请)至美国移民局;
10.登陆美国,获得 2年期有条件绿卡;
11.条件绿卡两年到期前三个月申请绿卡条件解除(I-829);
1.在 EB-5移民领域,亨瑞集团是全球申请数量和成功案例最多的专业机构;
各投资项目均经过亨瑞集团美国本土团队严格的尽职调查;
独立第三方全程监管项目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不被挪用;
独立第三方全程监管项目运营,保障资金及绿卡安全;
3.携手美国顶级移民律师、商业律师、会计师,打造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4.自有美国本土安家服务及教育团队,提供全方位落地安家及子女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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