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检监察学院独立建制实体化运行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时间:2025-03-23 16:37:47
日前,校长办公会议和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先后专题研究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纪检监察学院建设工作,决定独立设置纪检监察学院。3月18日,学校纪检监察学院实体化运行。
福建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是福建省首家独立建制的纪检监察学院,为我校实体教学科研单位,承担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实践探索及上级交办任务。学院设有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廉政学等专业方向。
2022年10月,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高校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学院,依托法学院建设,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获批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纪检监察本科专业已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研究方向,初步形成“纪委推动、协会指导、大学担当、学院主体”的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格局。2024年9月,中央纪委原副书记、中国纪检监察协会会长吴玉良,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迟耀云,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中国纪检监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硕,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纪检监察协会会长陈铁晗等领导专程来校实地调研,对学校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取得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2025年,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工作任务,中共福建省纪委五次全会将“支持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列为重点突破工作。独立设置纪检监察学院,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学校发挥优势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创新实践,也是高质高效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的现实需要。
独立设置后的纪检监察学院全面对标本硕博学位点建设要求,构建体现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特点和实践规律的学科建设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理论研究体系,突出“高起点”,进一步明确学科发展定位,锚定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目标,进一步建强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加快完善“本—硕—博”人才培养矩阵,着力培养高质量专业化纪检监察人才;突出“专而精”,聚焦纪检监察理论、党的纪律学、廉政学等二级方向,坚定走专业化、内涵式发展之路,搭建协同创新团队和平台,开展跨学科、跨领域协同攻关,向“新”求“质”,以“质”图“强”,积极培育学校“双一流”建设新的增长点;突出“有特色”,充分发掘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有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努力产出更多具有福建元素、师大特色的标志性学术成果;突出“强服务”,加强与实务部门交流合作,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供高水平决策咨询服务,为构建中国特色纪检监察自主知识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福建师大力量。
(纪检监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