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临时集中停放点车辆后续处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集美大学 时间:2025-03-22 18:08:04
各单位:
根据《集美大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将停放在校园的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整理到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并于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28日、2024年6月13日、2024年12月23日四次发布通告,要求相关车主在规定期限内凭合法有效凭证认领。截至2025年3月20日,我校临时集中停放点仍有部分车辆未认领,影响校园环境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请相关车主于2025年4月20日前领取处置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的车辆,其中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后办理认领手续后必须马上驶离校园,不得在校内使用。逾期仍未认领的车辆学校将按照无主废弃车辆依法予以处置。
附件:各校区临时集中停放点具体地址及示意图
党委保卫部(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