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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来源:厦门大学   时间:2025-01-22 10:40:44

1月16日,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战略研究基地(北京理工大学)主办,厦门大学承办的全国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研讨会在厦门大学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肖甫,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王飏,厦门大学校长张宗益以及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等50余名高校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会议由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战略研究基地主任王战军和厦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方颖主持。

张宗益和王飏分别代表厦门大学和福建省教育厅致欢迎辞。张宗益指出,《学位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厦门大学将认真贯彻落实《学位法》,对学校学位管理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修订,推进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申请改革,不断完善学位授予工作体制,进一步提高学位授予质量。他期待与会专家在此次会议中集思广益,贡献睿智良策,共同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飏指出,《学位法》颁布以来,福建省始终将其作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宝,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部署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福建将持续深化对《学位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继续加强对学位授予单位监督与指导,推动各学位授予单位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学位法》在省内全面贯彻实施。

肖甫对高校实施《学位法》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重视《学位法》贯彻落实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推动《学位法》各项规定落地生根;二是各单位要做好政策模拟,开展模拟演练,深入剖析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学位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三是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冲刺好“最后一公里”,依据《学位法》相关规定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加快政策废改立工作,确保《学位法》落地见效。

16日上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分别围绕贯彻实施《学位法》有关思路,学位授予相关制度文件修订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等内容作专题发言。与会专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原校长吴小林教授,王战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马永红教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社长、研究员周文辉,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周详等进行精彩点评。

16日下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围绕本校学位授予主要文件及目录清单、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制定、学位授予管理相关细则等内容作重点交流发言。其他高校参会代表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学位法》核心内容,共同探讨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学位复核、学术复核等学位授予关键环节和学位工作体制等重点难点问题,为解决关键问题出谋划策。

《学位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在法律层面巩固学位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学位授予活动、保障学位质量,保护学位申请人合法权益,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本次研讨会搭建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深入研讨交流和互学互鉴的平台,将引领全国各学位授予单位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开展学位授予相关工作,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文/研究生院 图/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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