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择校网 时间:2025-01-09 21:09:23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2号)(附件1)要求,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启动。现将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审定”的方式进行选派,再经省教育厅资格复核后转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最终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并择优录取。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选派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陆续公布《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等,具体选派计划、选派类别、选派时间、选派流程等,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请将申请表(附件2)、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外方合作者简历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
(1)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等;
③留学期限(参考2024年指南要求,2025年具体时间要求未出):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博士后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5年8月1日,且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
④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即可;
⑤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⑥外方资金资助/收取费用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以下条件除外:
①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②应届博士生申请博士后时,要求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申请表内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由党政领导签字盖章。
3.以所在学院或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一式一份)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提交至人事处,浙政钉同步发送电子版。
4.经学校审定同意后,请申请人按照各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https://sa.csc.edu.cn/student/#/login?redirect=%2 Fhome)。
联系人:王瑛琦,地址:明知楼906,联系电话:2115016。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242 号.pdf
附件2:湖州学院“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