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时间:2025-01-08 13:04:27
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目标责任制考评实施办法》(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56号)文件要求,学院考评组对2024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经学院考评委审议,现将2024年度学院标志性指标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可以登录学院OA办公系统,电脑端点击“目标管理”——“考核管理”——“完成情况查询”即可查看指标明细;手机端登录钉钉点击“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标志性指标”即可查看指标明细。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8日下午4:00。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王玲芳(联系电话:0575-81112768)或纪检监察办公室蔡杭锋(联系电话:0575-81112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