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南昌大学 时间:2025-01-01 14:50:4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全省学校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教稳定字〔2024〕44号)和《南昌大学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南大平安函〔2024〕2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5月初,在全校组织开展今冬明春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至上和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不了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的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全校今冬明春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排查范围
各相关二级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以及非工作时间段和寒假、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三、排查内容
(一)开展实验室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1.各单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重点检查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2.检查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包括责任单位、实验室全称、房间号、安全责任人、风险类型、危险源清单、危险类别和注意事项、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灭火要点、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
3.检查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已明确区分,实验室内试剂耗材和仪器设备等是否按规定存放,公共场所物品是否杂乱堆放,实验记录是否齐全。
4.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风险区域,检查是否配备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应急喷淋装置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实验室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化学类(包括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爆炸、精神麻醉、气瓶等)、辐射类(密封源、射线装置、同位素等)、生物类(病毒、细菌、真菌等)、机电类(高压灭菌锅、行车起重设备、激光设备)等危险源的数据档案,包括危险程度、危害级别等信息是否齐全并及时更新。
6.检查气瓶上信息标注是否齐全,包括气体名称、规格、性质、用途描述、销售单位等信息。检查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运行正常,维护记录是否齐全等。
(二)学校组织现场检查和隐患整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识检查组,对各二级单位实验室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