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时间:2024-12-30 01:03:52
12月27日,校长郑家建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就《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福建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行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党对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对高校办学治校作出全面规范,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集体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福建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对于进一步提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学习,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要求、基本程序、基本方法,不断增强决策执行的坚定性、自觉性。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提高领导力、凝聚力、执行力,全力推动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要坚持廉洁从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守住廉洁“底线”,不碰纪律“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生态。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