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25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 时间:2024-12-18 18:34:52
福建农林大学地处海上丝绸之路门户、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福州,是一所以农林学科为优势和特色,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我校2025年继续根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台湾地区当年学测考试,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具体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学校当年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31日。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四、其他材料
1、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原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2、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陈述。字数控制在800字之内,请另行附页。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五、招生专业目录
1、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总计10人,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2、考生须按专业填报志愿。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兴趣爱好,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3、2024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目录
计划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普通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文、理 |
普通类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文、理 |
普通类 | 法学 | 4 | 文、理 |
普通类 | 会计学 | 4 | 文、理 |
普通类 | 土地资源管理 | 4 | 文、理 |
普通类 | 金融学 | 4 | 文、理 |
普通类 | 茶学 | 4 | 理工 |
普通类 | 动物医学 | 5 | 理工 |
六、资格审核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展情况。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2025年4月16日前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还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七、录取
1、录取办法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台湾学生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级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并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补充考核。具体考核通知将提前通过电子邮件和网上公告方式另行通知。
2、录取安排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3、征集志愿安排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征集志愿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我校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培养与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生管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九、学费和住宿费
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学费标准执行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现行学费收费标准如下:重点学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
学生住宿配置空调、电风扇等,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复的收费标准,学校住宿费(含空调)标准如下:650至1300元/生·学年(按实际安排校区和楼栋收取)
详见我校计划财务处网页《福建农林大学秋季收费校长公告及收费标准》,以上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终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86 (0)591-83856954、83789216 (工作时间)
传真:+86 (0)591-83735305
电子邮箱:oice@faf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对外处
邮政编码:3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