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4-12-18 22:54:01
医学院各学院、中心、相关科研机构和附属医院:
为规范和加强“四方共建”专用基金管理,促进医学院“四方共建”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良性建设,保障项目实施成效,根据《苏州医学院“四方共建”医学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管理办法》,现对2023年立项的“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项目开展中期考核,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之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线下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考核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建设任务和预期成果,认真填写《项目中期考核报告》(附件2-5)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于12月11日(周三)前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提交格式:教改研究(重点/一般/青年)/成果培育/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序号-中期考核报告/成果证明材料,序号为附件1中立项序号。每一类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
教改研究和成果培育项目材料提交邮箱:slu521@suda.edu.cn,联系人:卢珊;课程思政和一流课程项目材料提交邮箱:ljgao@suda.edu.cn,联系人:高利娟。纸质材料提交地点:炳麟图书馆810。
四、考核方式
医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教改研究一般和青年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以函评方式进行;一流课程线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项目、教改研究重点项目和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以会议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
“四方共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实施“滚动淘汰、优项增投”政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立项、中止资助;中期考核、结题验收均为优秀的,将作“优项增投”。
考核结果将在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2023年立项的“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之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知识图谱建设项目以及一流课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不在本次考核范围内,医学院将于2025年上半年组织结题验收,请各项目根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
2.请各有关单位将本次通知精神及时告知各项目负责人,并对本单位项目的建设进度、经费执行情况等及时掌握、加强管理和督促,确保各项目建设质量。
未尽事宜,请联系潘燕燕,电话:0512-65880130。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立项名单.rar
2、“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考核报告.doc
3、“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中期考核报告.docx
4、“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中期考核报告.docx
5、“四方共建”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一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考核报告 (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doc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