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
来源:安庆师范学院 时间:2024-12-19 08:37:59
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高质量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校政字〔2024〕38号)文件,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查和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对2021-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及建议,请与学校纪委办公室、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电话:5300053(纪委办公室)
5303019(研究生院)
或发送电子邮件到:
shenji@aqnu.edu.cn;xwb@aqnu.edu.cn。
附件:2021-2023年度安庆师范大学高质量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