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4-12-19 23:51:4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各捐赠类奖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开展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捐赠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请各单位参照相关奖助学金条例进行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定范围
1.参评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同一学年各捐赠类奖助学金不能兼报;
3.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4.《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苏大研〔2018〕29号)和《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苏大医委〔2023〕20号)中规定的其他不能参评的情况。
二、奖助学金名称、评选名额及要求
(1)立德树人奖学金
1.学校名额6人,苏州医学院可推荐0-1人参加学校评选,5000元/人,各培养单位可推荐0-1名研究生;已获“美德学生”奖学金者,在校期间不可再次申报。
2.立德树人奖学金主要奖励全面发展、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具体标准详见《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
3.材料要求:11月15日下午16:00前需提交《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事迹材料表》(附件4,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相关电子版材料备注好单位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盖章材料交至炳麟图书馆826。
(2)康哲奖学金
1.一等奖2人,5000元/人;二等奖3人,3000元/人;三等奖5人,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除新生和毕业年级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除药学院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0-1人参评。
2.申请者支撑材料认定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2024年11月12日;杂志分区以中科院2023年大类分区为准;评定办法见《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苏大医委〔2023〕20号)(附件2)。
3.材料要求:11月15日下午16: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提交评审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康哲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纸质版(附件7,一式一份)以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学习成绩(临床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学术与科研活动证明(每一篇文章的首页标注好刊物级别(分区、核心、省级)、文章类型(article/review/meta)、刊物名称、作者排名(共一需写明共一的人数)、见刊时间等),所有材料均需单位审核盖章;相关电子版材料备注好单位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炳麟图书馆826。
4.答辩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需做4分钟的答辩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苏州中化王致权先生纪念奖学金
1.4人,2000元/人;参评对象为药学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由药学院自行评审推荐,11月15日前将《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苏州中化王致权先生纪念奖学金”申请表(硕士)》纸质版(附件8,一式一份)交至炳麟图书馆826,相关支撑材料本单位留存,以备检查。
三、评审程序
苏州医学院评审会拟定于11月19日召开,申请立德树人奖学金、康哲奖学金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提交1名专家评审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医学院评审会,请于11月15日前一并上报名单。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512-65880113
电子邮箱:chenling2019@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实施办法.pdf
附件2: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试行).pdf
附件3: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4: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事迹材料表.docx
附件5:苏州大学立德树人奖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6:2024年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康哲奖学金”评审汇总表.xls
附件7: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康哲奖学金”申请表(硕士).docx
附件8: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苏州中化王致权先生纪念奖学金”申请表(硕士).docx
苏州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