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5-01-17 04:53:09
医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州大学学字﹝2024﹞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4年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2018年入学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请另附文字说明。
医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第二批)见《2024年医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含10%,四舍不五入),且没有不及格(五级评分制考核课程等级在D级以下,百分制考核课程学分绩点在1.0以下)科目。获奖项目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所获的奖项。
三、评审程序
由本人向医学院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医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在院内公示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申报
1、评奖年级按要求填写《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收集申报学生获奖证书电子版,审核无误后,于11月3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zhenglei@suda.edu.cn。
2、医学院将初审通过的附件2、附件3报送学校,由学校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至医学院,医学院于11月6日前通知获奖学生上交附件3纸质版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华丰楼304)。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医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第二批).xlsx
附件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第二批).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二批).doc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