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结束考试(查)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4-12-27 08:38:50
苏州医学院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教学安排,部分班级的部分课程需提前结束考试,现将这部分课程的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与地点,见附件1:“2024-2025-1部分课程结束考试(查)安排表”;附件2:“2024-2025-1部分课程结束考试(查)名单”。
2、选修课采取随堂考查形式进行,考查方式由任课老师决定,考查时间和地点以安排表为准。
3、公共选修课、新生研讨课和通识选修课为全校性选修课,按照全校公选课要求考查。考查时间为最后一次上课时间,地点为上课教室。
4、各学院接到通知后,组织相关教研组命题,命题要求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应共卷考试。试卷应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学生创新性思维的引导。试题的覆盖面要广,题型结构要科学、题量在适当,难度要适中。同一课程试卷分为A、B卷,其中一份为备用卷,A、B卷试题不得重复。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考试若采用口试方式,口试所用考签的总数不得少于学生班级人数的1/2,每张考签的容量和难易程度力求均衡,且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向学生明示考核要求及具体程序。往年已用过的试卷不能整卷继续使用,使用前必须重新调整、修改、整合。各学院须严格遵守《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附件3)、《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附件4)和《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附件5)中有关考试安全保密的规定要求,对命题教师与试卷经手教师做好考试安全保密教育。学院要认真做好试卷的逐级审核工作,试卷(含其它考试形式材料)须由教研室主任审阅,学院分管领导复审批准,至少于课程考试前5天将试卷(A、B卷)、参考答案、命题审核表等装袋密封后送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以便及时安排印刷。
5、学生应认真阅读《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遵守考场规则,一旦发现有考试违纪行为,按照《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处理。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对于未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的学生,监考老师有权不让其参加考试。无故不得要求申请缓考;若因各种原因确需申请缓考的学生,请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缓考审批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课程在下学期开学后安排考试;未批准缓考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旷考”论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6、各学院须于考试前组织教师培训,强调考试纪律,认真执行《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和《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的有关规定,抓好各项考试规范与要求的贯彻落实,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
各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表,安排教师监考,每个考场至少安排2名教师参加监考(50-80人的安排3名,80人以上的安排4名),考前1周须将监考老师名单发教育教学办公室备案。
监考教师务必于考试前15分钟到场清理教室,根据考场名单安排考生座位,检查考生学生证或身份证,并在考试开始前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尤其须提醒考生切勿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整个考试期间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以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立即终止其考试,取消考试资格,保留证据,并及时将情况报相关学院和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65880084崇老师)。
各学院教务秘书应将考场规则、考场记录表、考场名单各一份,于考试当天和试卷一起发给监考教师。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将考场记录表交回学院办公室存档。
7、任课教师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附件1:2024-2025-1部分课程结束考试(查)安排表.xlsx
附件2:2024-2025-1部分课程结束考试(查)名单.xlsx
附件3:《苏州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4:《苏州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