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2023-2024学年 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4-12-25 21:00:55
医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推进“铸魂逐梦”工程,根据《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修订)》(苏大学〔2019〕68号)、《苏州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苏大教〔2022〕67号)、《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设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和《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德育和学业测评细则(2019年修订)》(苏大学〔2019〕6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评奖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符合评奖要求的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以医学院参评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如下:
综合奖学金:15%;
学习优秀奖:特等4%、一等9%、二等13%;
创新创业奖:特等1.5%、一等2%、二等2.5%;
专项奖学金:20%(其中社会工作奖不超过6%);
捐赠奖学金:根据协议具体要求执行。
名额分配发送至年级负责老师邮箱,其余表格文件见附件。初分配的名额会根据各年级实际评定中的名额进行调整。
三、评定程序
(一)成绩查询、排名公示和评奖准备阶段(10月15日-10月25日)
1.10月15日起,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模块,查询并核对个人课程成绩明细和GPA(系统内成绩为截至10月14日的教务处同步数据)。对成绩有异议的,请于10月21日17:00前提供经医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审核盖章的个人申请并附教务系统成绩单,交至华丰楼309室。
2.10月19日前,医学院各年级做好评定对象调整工作。
3.10月22日-25日,学校完成成绩计算后,医学院各班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成绩和排名公示。
4.10月25日前,各年级完成名额分配、德育测评导入和志愿服务时长核对统计等工作。
5.10月25日前,学生完成电子签名绘制及授权工作。
(二)申请阶段(10月26日-11月6日)
1.10月26日9:00起,“智慧学工系统”开放申请。
2.11月6日17:00前,学生完成系统内的校设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初审阶段(11月7日-11月29日)
1.11月11日前,各年级提交差额类捐赠奖学金申请材料,经医学院初审后报学校评审。
2.11月27日前,各年级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医学院确定初评名单并完成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11月29日17:00前,医学院在“智慧学工系统”完成审批,并提交奖学金汇总表。
(四)审核阶段(11月30日-12月中下旬)
1.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部)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2.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无误后报送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正式获奖名单。
四、评定系统
(一)“智慧学工系统”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xg.sams.suda.edu.cn;
(二)各级管理员和学生的账户、密码与自己的上网账号、密码一致。
五、评奖相关要求和事项
(一)各班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规定程序、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二)申请专项奖者须提供事迹材料,模板见《苏州大学专项奖学金事迹材料表》;申请文体活动专项奖和创新创业奖者须提供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各年级负责审核相关材料并留存。
(四)捐赠奖学金的评选根据各奖项相关要求执行。
(五)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捐赠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六)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申请,同时填写《苏州大学奖学金申请表》,并至校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交各年级留存备查。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11月28日17:00前;纸质材料须医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联系人:郑蕾,联系电话:65880912。
特此通知。
附件1 评比条例及相关表格.zip
附件2 操作手册.zip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