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的通知
来源:苏州大学医学院 时间:2025-01-08 07:30:40
苏州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的新医科建设,促进跨学科、跨单位、跨实验室联合培养复合型创新性高层次生物医药类人才,根据《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现组织申报2024年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
苏州医学院各学院、科研机构、附属医院2024年入学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限额
根据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一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按10:1确定推荐名额(四舍五入),学生数不足10人的按10人计。如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申报项目数量超过限额数,则各单位内部进行初步评议后,将限额内的推荐项目报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限额如下:
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 申报限额 |
基础医学院 | 5 |
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 10 |
公共卫生学院 | 5 |
药学院 | 7 |
生物医学研究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转化医学研究院 | 1 |
唐仲英血液学研究中心 | 2 |
剑桥-苏大基因组资源中心 | 1 |
江苏省血液研究所 | 1 |
神经科学研究所 | 2 |
心血管病研究所 | 2 |
骨科研究所 | 1 |
造血干细胞移植所 | 1 |
实验动物中心 | 1 |
护理学院 | 1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10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6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1 |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 2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2 |
苏州大学附属传染病医院 | 1 |
瑞华骨科医院 | 1 |
苏州大学附属张家港医院 | 1 |
苏州大学附属广济医院 | 1 |
三、申报要求
1、项目指导教师招生专业与项目主持人(研究生)攻读专业不得属于同一一级学科,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与项目指导教师不属于同一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2、每位研究生只可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且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含主持);每个项目除主持人外最多3名学生参与(参与学生可为苏州大学非医学院学生,但须为一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项目指导教师为苏州医学院2024年已上岗招生研究生导师。每位导师只可指导1个项目。
四、立项流程
1、研究生经研究生导师同意,在项目指导老师指导下填写《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及《2024年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10月30日前交给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秘书。
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研究生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并于11月10日前交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26),联系人:张艺玮;邮箱:zhangyiwei@suda.edu.cn。
2、11月24日前,医学院组织立项答辩评审,评审采用项目主持人汇报答辩形式,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11月24日-30日,在医学院网站公示立项名单。
4、11月30日前,医学院发文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2024年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五、其他
1、2024年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实施期为1年,2025年11月30日前由医学院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项目颁发结题证书,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双创”竞赛项目。
2、在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成员需参加项目指导老师的团队组会、研讨课等学术活动,熟悉相关跨学科的前沿领域和发展趋势,并在老师指导下及时、规范填写项目研究实验记录本(11月30日到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领取),项目验收时需检查。
不尽事宜,请致电0512-65884128,张老师。
特此通知。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附件1: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苏州医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4年度苏州医学院研究生交叉创新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