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时间:2024-12-20 07:51:14
有关各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集中推出一批体现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深入浅出、雅俗共赏、引人入胜的学术通俗读物,推动更多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成果走进大众、服务社会,不断提升全民哲学社会科学素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精神力量和文化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图书范围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以及交叉学科。
2.申报图书须反映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问题和最新成果,着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
3.申报图书须坚持学术性和普及性相结合,面向具有一定社科知识基础的读者群体,语言通俗易懂,形式图文并茂。
4.鼓励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图书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申报,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须予以说明。
5.申报图书应为中文,字数在20万字左右;已签订出版合同,书稿完成度不少于80%。
6.优先支持独著,如合著,合著者不得超过1人;同一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提倡“大家写小书”,第一作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
7.出版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出版资质的单位,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编辑出版的条件和能力,近3年来无违规处罚记录。
三、项目评审
申报图书实行同行专家评审,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会评、审批等。
四、资助经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0万元。出版单位须与作者签订经费分配协议,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哲社办网站)要求。
五、出版与宣传
项目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出版单位和作者按照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书稿后,由出版单位向我办提出结项申请,经组织鉴定合格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出版日期应不晚于2025年12月31日。全国哲社办将集中宣传推介优秀结项成果,并推荐参评“中国好书”。
六、工作纪律
出版单位和作者须按照申报公告和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已出版图书申报或擅自出版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七、时间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联合申报,由出版单位和作者共同承担主体责任。由出版单位负责报送最终申报材料。
1.确定申报意向。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务必第一时间(10月9日)与社科处联系,告知申报意向。
2.社科处审核盖章。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如出版社要求提交时间早于此,则以出版社要求时间提前3天为准)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由社科处进行初审。有意申报老师应提前与意向出版社沟通申报事宜(因各出版社需审议材料,应提前和意向出版社了解对方审议的截止时间、联系人等信息)。
八、申报材料
社科处盖章后申请人将材料邮寄出版单位,出版单位负责报送材料。
1.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1)。
2.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电子版即可)。
3.图书书稿一式6份。
4.如项目获立项,申请人在立项通知下达后提交一份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致社科处。1—3的电子版发送至849068382@qq.com(命名格式:出版单位+通俗读物项目申报材料)。
九、其他事项
全国哲社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不予退回。
其他未尽事宜由全国哲社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10-63098272。
社会科学处
二O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通俗读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